適度降低農村商業銀行與農村合作銀行存款準備金率;發行專項用于“三農”金融債;通過對涉農資產開展證券化試點盤活一批資金……近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關于金融服務“三農”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進一步健全農村金融體系,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整體融資成本。
“這是第一次因農村金融召開全國電視電話會議。此次《意見》所包含內容非常系統、全面,含金量也非常高。”銀監會合作部主任姜麗明昨日表示。
在發布《意見后》第二天,即4月22日上午,全國農村金融服務經驗交流電視電話會議召開!兑庖姟窂娬{加強銀行業、保險業、證券業的協調配合,構建多層次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
《意見》從引導加大涉農貸款投放,大力發展普惠金融,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加大對重點領域金融支持等四個方面提出了政策要求。明確要求通過適度降低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存款準備金率,釋放一批資金;通過優化支農再貸款機制,發放支小再貸款,發行專項用于“三農”金融債,補充一批資金;通過對涉農資產開展證券化試點,盤活一批資金。
值得注意的是,《意見》堅持強存量與引增量的原則,不僅要充分發揮農村現有各類金融機構的優勢,還要大力培育和發展新型農村金融服務主體。
按照《意見》部署,銀監會將從三方面對加快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一是在創新農村金融產品方面,推行“一次核定、隨用隨貸、余額控制、周轉使用、動態調整”的農戶信貸模式,合理確定貸款額度、放款進度和回收期限。加快微貸技術在農村地區的推廣應用。推廣產業鏈金融模式。大力發展農村電話銀行、網上銀行業務。創新和推廣專營機構、信貸工廠等服務模式。鼓勵開展農業機械等方面的金融租賃業務。
二是在創新農村抵(質)押擔保方式方面,要制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管理辦法,在經批準的地區開展試點。慎重穩妥地開展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試點。健全完善林權抵押登記系統,擴大林權抵押貸款規模。推廣以農業機械設備、運輸工具、水域灘涂養殖權、承包土地收益權等為標的的新型抵押擔保方式。加強涉農信貸與涉農保險合作,將涉農保險投保情況作為授信要素,探索拓寬涉農保險保單質押范圍。
三是在改進服務方式方面,進一步簡化金融服務手續,推行通俗易懂的合同文本,優化審批流程,規范服務收費,嚴禁在提供金融服務時附加不合理條件和額外費用,切實維護農民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