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一名央行官員在以學者身份出席一小范圍學術活動時透露,央行支持上海自貿區的《關于金融支持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的意見》(下稱《意見》)中,有些條款因缺乏實施細則,還沒有落地,央行方面正在積極推動其落地實施。
上述官員表示,上海自貿區金融政策的制定,總的原則是先行先試,但要可移植可復制,將來探索成熟后要推廣到全國。因此,決不搞“政策洼地”,不搞“政策飛地”,不搞離岸交易市場。
“只有打算在全國推廣的政策,才可能會在自貿區內推出;不管看上去多么先進、多么開放、多么有創意的政策,只要將來不能在全國推廣,上海自貿區都不會考慮。”上述官員說。
據上述官員透露,國務院早已批準了上海自貿區金融政策的內容,之所以延遲到2013年12月2日才發布,是出于“擇時”的考慮,配合IPO重啟的政策同步發布,因前者對資本市場利好,后者利空,兩者可以相互對沖。
談及上海自貿區金融改革問題時,上述官員表示,上海自貿區內利率市場化的次序是“先外幣后本幣、先貸款后存款”。
此前,央行上海總部宣布,從3月1日起放開上海自貿區小額外幣存款利率上限,這意味著自貿區內外幣存款利率市場化將完成。業內人士認為,此舉使中國的利率市場化改革向前又邁進了一步。
此外,在談及上海自貿區金融改革政策制定過程時,上述官員表示,分賬核算體系是上海自貿區金融政策的核心,這個體系的落地工作正在加快推進中。
資料顯示,《意見》主要通過分賬核算管理的方式,企業開立自由貿易賬戶,服務試驗區企業的金融機構設立試驗區分賬核算單元,滿足區內主體更加廣泛的涉外經濟活動需求。
試驗區內的居民可通過設立本外幣自由貿易賬戶實現分賬核算管理,非居民可在試驗區內銀行開立本外幣非居民自由貿易賬戶,按準入前國民待遇原則享受相關金融服務。
上海浦東國際金融學會顧問張湧此前曾分析說:這部分條款是《意見》中含金量最高的干貨,核心是分賬管理、離岸自由、雙向互通、有限滲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