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2014年新三板市場首個超低價成交案例,沃捷傳媒95%的跌幅足以讓不明就里的投資者驚出一身冷汗。不過,經上證報記者調查,發現這起“暴跌”背后很有可能隱藏著虛價交易和逃稅行為,而出臺不到一個月的新三板稅收新規或是誘因。
成交價格離奇暴跌95%
沃捷傳媒1月3日公告,2013年12月31日至2014年1月2日期間,公司股票以每股1.01元的價格完成3筆交易,累計成交385萬股,成交金額388.85萬元。由于公司股票正常的交易價格為22元,上述3筆交易的成交價格較之下跌95%,構成異常波動。公司同時聲明,未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作為提供戶外傳播整體解決方案的戶外廣告服務商,沃捷傳媒2012年12月在新三板掛牌。上市財報顯示,公司2011年實現營收2.23億元、凈利潤1093.65萬元。上市后公司業績成長穩定,最新一次披露的2013年半年報顯示,公司2013年上半年營業收入2.37億、凈利1558萬元,同比分別增長19.83%和8.55%,數額已超過2011年全年總和。
值得關注的是,去年9月公司進行了一次非公開定向發行,以每股22元的價格發行了178.5萬股無限售條件股,成功融資3927萬元。公司此次發行的對象除了13名公司員工及高級管理人外,還新增了5名外部認購方。按照公司2012年2535萬元凈利潤核算,發行后靜態市盈率高達20.24倍。正因為9月這次發行市場估值如此之高,公司與發行對象關聯如此緊密,因此發生在三個多月后的這次“暴跌”才顯得格外不合情理。
一位不愿具名的資深業內人士表示,上述三筆交易應該是虛價成交,即交易雙方私下協議一個實際交易金額,同時以1.01元的低價報給全國股轉系統,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降低新規之下的納稅總額。“在市場環境沒有發生變化、公司運營正常的情況下,誰會真的愿意把值22塊錢的東西以1塊錢出手呢?”
新規漏洞倒逼虛價交易
2013年12月14日,中國證監會就落實《國務院關于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關問題的決定》事宜答記者問,首度提出新三板稅收政策原則上比照交易所市場及上市公司相關規定處理。此舉對新三板市場上的股權交易影響重大。
記者了解到,按照相關政策,新三板交易雙方需繳納的稅種主要包括證券交易印花稅、股息紅利所得稅、資本利得稅等,其中法人股資本利得稅是納稅額度最大的稅種。假如A公司以每股1元掛牌,一年后法人股東以每股21元交易,增值的每股20元需要繳納20%即4元的資本利得稅。
此前,新三板采取的是股東交易后自主申報稅收的模式,對于不去申報的股東也幾乎沒有追繳稅款的案例。但新規實行代扣代繳模式,意味著在結算過程中將自動扣除相關稅種,20%的資本利得稅將成為繞不過去的檻。
不過,新三板和交易所市場的交易規則有所不同,其是由交易雙方通過私下協商完成定價,交易系統對申報價格是否如實反映市場價格沒有評判能力,這也就造成了“沃捷傳媒式”的虛價交易。業內人士告訴上證報記者,在現有的交易規則下,采取合法范圍內盡可能低的虛價來申報,可能會成為一種常態。
沃捷傳媒股東或涉逃稅
上證報記者查閱資料發現,本次的三筆交易合計成交385萬股,按公司股東持有非限售股數量估算,應是公司五名聯合發起人中唯一全部解禁的宋偉生套現離場。疑問隨之產生:假如明確該股東以每股1.01元的虛假交易價格申報交易,是否會牽涉違規避稅甚至逃稅?
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判斷法人股股東交易是否逃稅的重要標志,是看該股權的交易價格是否低于每股凈資產。
按照非上市企業的股權交易規則,在股東進行股權交易并向工商部門申報時,工商部門通常會通知稅務部門,在股份過戶前對股權交易價格中高于凈資產的部分征收資本利得稅。這一規則也應適用于新三板掛牌企業。因此,假如股權交易價格為1.01元,而每股凈資產等于或小于1.01元,則無需繳納利得稅;反之,如果每股凈資產大于1.01元,卻以該價格成交,可以認為該定價存在較大的逃稅嫌疑。
“在沃捷傳媒的這三筆交易中,報出的定價是1.01元,而公司最近一次財報顯示,到2013年6月公司每股凈資產已經達到3.08元,并且公司管理層認為業績將保持持續增長,也就是說交易發生時公司每股凈資產應該顯著高于1.01元的報價。從納稅角度判斷,這個定價難逃逃稅的追責。”上述資深業內人士稱。
記者訪問的多位業內人士表示,沃捷傳媒的“暴跌”反映出新三板規則中一些亟須完善修改的漏洞,主管部門宜加快配套措施的出臺,以避免虛價交易和逃稅的現象屢屢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