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國政府性債務審計方案出臺后,各級政府及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為其他單位提供直接或間接擔保的行為已在重點關注之列。但是,相較信托通道受限更小,正在搶占資產管理市場的基金子公司卻仍然青睞這種違規舉債行為。
此前,由財政擔保的信托等融資方式已多次被監管層察覺并下文規范。今年7月審計工作預啟動以來,資金緊缺的平臺轉而通過基金子公司等渠道舉借政府性債務,財政兜底“頂風”頻頻出現。
例如,國泰基金旗下子公司國泰元鑫于8月9日成立的規模為4億的“廣東中外建項目專項資產管理計劃”,該產品收益率高達10.5%。該計劃以信托貸款的方式發放給廣東中外公司,用于昆明市320國道的改造,其中風控方式之一便為昆明市官渡區財政局為此次融資出具承諾函,承諾將其財政收入作為BT項目的還款來源。
此外,應收賬款類信托模式亦出現在基金子公司的資管計劃中。如長安財富發行的“金湖國資應收債權投資專項資產管理計劃”,該產品于今年7月初成立,計劃募資1.2億,專項資金用于購買其債權后,將用于淮河入江水道金湖段整治工程項目建設這一公益性項目。該產品融資方系當地融資平臺公司,第一還款源為當地財政局,第二還款源為金湖國資。
但是,淮安金湖縣目前的財力形勢并不樂觀。數據顯示,因為土地出讓金大幅下降,金湖縣2012年末的可支配財力為35.54億,較上一年大幅下降14.68億,同比下降三分之一,而2012年主營農業開發和土地收儲的金湖國資無形資產中土地使用權也呈大幅下降之勢。另一方面,僅金湖國資一家平臺的有息債務從2011年的4.22億躍升至13.14億,同比增加211.37%。
本報記者不完全統計顯示,國泰元鑫、長安財富、銳懿資產、金元惠理等幾家基金子公司近兩個月來發行多款平臺類產品,融資方大都處于江蘇境內,合計融資將近20億元。這些產品收益率大都在10%左右,高于同期成立的集合資金信托平均預期年收益率為8.85%,風控方式大都有“還款納入人大預算”、“財政還款”的表述。
普益財富研究員范杰認為,按照我國《擔保法》,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因此一切政府擔保在法律意義上都是無效的。
目前,尚不確定此輪債務審計將對基金子公司的業務造成何種影響,但因為此前監管層尚未對基金子公司的平臺業務做出規范,亦有市場人士指出,基金子公司將接力信托融資平臺地方債。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一些融資平臺已經通過發行信托產品償還銀行貸款,一輪又一輪的調控是否會演變成一輪又一輪的接力尚未可知。
2011年,審計署及各地公布債務數據之后,監管層對融資平臺的信貸采取“降舊控新”的政策,融資平臺通過銀行渠道獲得資金越來越少,只能以信托、銀行理財產品、BT等方式持續融資。
2012年底,財政部等四部委下發463號文叫停了“地方政府向融資平臺提供擔保,通過BT、信托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等方式舉借政府性債務”的行為。
來自中國信托業協會的數據顯示,今年2季度基礎產業類信托增長2790億,增幅環比減少1882億,增速放緩。中國信托業協會專家理事周小明認為,雖然如此,但也應高度警惕政府過度融資背后的風險。
“我們現在已經基本不做平臺類業務了,財政也無法出函擔保,政信類業務并不好做。”一家北京地區信托公司相關人士27日對本報記者說。
但是,監管層同時放開了基金子公司、保險資管公司等主體設立資產管理計劃。尚未被監管和審計方案明文點出的基金子公司呈迅猛發展之勢。據耶魯財富網提供的數據,目前基金子公司數量已達40家,自今年5月以來,基金子公司在3個月內發行地方政府平臺類業務規模的產品至少達42.8億元。
“基金子公司的資本金比信托公司的少,項目人才都是由資管其他行業流入,整個行業的業務流程和風控體系尚在建設中,迅速發展之后的風險不容忽視。”前述信托人士認為。
而目前基金子公司資本金最大的為1.25億元,而規模最大的為400億元左右,杠桿率過百倍,風險更大。一旦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出現危機,基金子公司并沒有信托足夠多的自有資金緩釋流動性風險,無法像信托公司一樣保證剛性兌付,從而引發風險的可能性大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