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位工人在拆違辦指揮下,爬到一棟別墅違法搭建出來的樓頂上,掄動大錘。警戒線外,居民圍了一圈,有人悄悄議論,更多人拍手稱快。
近日,各地違規別墅不斷曝光,北京的“空中花園”,深圳的“樓頂廟宇”……
在上海,2010年拆除在建違法建筑61萬平方米,2011年67.58萬平方米,2012年109.1萬平方米;同時,每年拆除存量違法建筑均在300萬平方米以上。
但是,新建的違章建筑仍不斷冒出來:某處會所高樓悄悄地“長”高了一層,樓頂上添了一圈員工宿舍;上百年房齡的老房子上非法加層,有的把原來的2層房子建造成4-5層;花園別墅不知不覺又多了幾百平方米的陽光房、地下室……
是相關技術不規范,是法規遭遇執行難,還是部門扯皮無人管?
拆個違章建筑,為啥老是這么難?
一夜間,半堵墻變一間屋
前一天才砌起的半堵墻,一覺醒來,已上了房頂,一間屋聳然而起。
看著鄰居在眼皮底下火速蓋了間違規房,小顧心里頗不是滋味兒。“為啥他能蓋,我不能蓋? ”
此前,小區有人向物業反映,向城管舉報。上邊來了兩個人,也只是現場勸阻,做了登記后離開,業主照蓋不誤。
見舉報不生效,執法人員也沒有對違規現場進行查封、扣押。有人開始轉向,于是,跟風搭建蔓延。
“違章建筑在建時,及時查處最有效,但在具體執行中遇到了坎兒。 ”市人大代表陳繼剛說。
據悉,2009年8月實施的《上海市拆除違法建筑若干規定》賦予行政機關對正在搭建的違法建筑的當場處置權,而2012年1月開始實施《行政強制法》后,因為對正在建和已建成的違規建筑沒有作嚴格區分,快速查處機制受到“限制”,執法難度加大。
按照《行政強制法》第44條規定,對違法的建筑物、構筑物、設施等需要強制拆除的,應當由行政機關予以公告,限期當事人自行拆除。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拆除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強制拆除。
為與《行政強制法》銜接,《上海市拆除違法建筑若干規定》做了相應修改,要求“依法拆除”。“這與先前的當場拆除程序相抵觸,客觀上使對在建違法建筑的處置及時率和拆除力度大打折扣。”市法制辦法制監督相關人士說,盡管市里作了相應的調整,比如在處置環節,執行受理新增違法建筑舉報后2小時到場,存量違法建筑24小時到場的規定。但到現場的工作人員強制拆除違法建筑缺乏法律依據支撐,處于拆也難、不拆也難的尷尬境地,以致部分當事人有恃無恐地繼續搭建。而等到房子已成既定事實,再去拆遇到的阻力就更大了。
如果按照法律程序,強拆走流程要多久?“理論上4個月,但通常要一年,如果當事人不配合等導致取證難,有些二三年還無法走完強拆這一程序。”還有居民瞅準時機,專門乘著節假日、夜晚等時段突擊搭建,因為根據《行政強制法》第43條,“行政機關不得在夜間或者法定節假日實施行政強制執行。
”
“很多人就是存僥幸心理,認為蓋起來的房子就難拆了,殊不知,這樣的損失更大。”一位區縣拆違辦負責人告訴記者,有位居民在國慶假日加蓋樓層,執法人員勸其立即停止施工,可他不聽,繼續搭建。假日結束后,執法人員實施強拆程序,“如果一開始拆只損失幾千元,現在卻虧了數萬元。”
“硬骨頭”,誰都不愿啃
本市某一花園住宅區,每套別墅的面積約為250平方米,還有些房主嫌不夠。他們將房屋原來的圍墻拆除,分別向外延伸2-4米重新建造圍墻,并在擴展的圍墻上重新開設門、窗及搭建二樓陽臺。有的還拆除了花園與公共綠地間的隔墻。
一位裝修工人給記者算了一筆賬:現有面積200多平方米,當初購房花了300多萬,現在售價近700多萬,如果大門再往外或往上擴點,建筑面積就很容易擴到300平方米,這就能賣到近1000萬,一下子多出300多萬,而成本只需20來萬。
面對慢慢長大的“違建”別墅,物業表示制止無能為力,相關部門也因“執法權”產生的糾葛而按兵不動。
到底誰來拆,似乎是件頭疼的事兒。比如天井,本該屬于房地部門管的,但如果透出的部分,占用了公共空間,就算城管管了。再比如,同樣是搭在花園里的違建,如果花園是寫入房產證的“私家花園”,違法搭建就歸房管部門,如果是公共綠地性質,就屬于城管。
根據
《上海市拆除違法建筑若干規定》,違法建筑的執法由規劃、房管和城管三家部門分工查處。“法規分工明確,但實際運作中,每個違法建筑的情況都很復雜,很多情況交叉不明,大家都不太愿意出頭啃這塊‘硬骨頭’。”一位拆違工作負責人嘆苦經。
如果部門間出現扯皮,區縣拆違辦具有協調、指揮的權利,可是拆違辦能指揮得動嗎?據記者了解,很多區縣的拆違辦主任由城管副大隊長兼任,而城管屬于綠化市容局下屬單位:“一個部門下屬副職要去領導、指揮所在部門的領導和同級的兩個部門,這是不現實的。”
如何避免部門之間扯皮?本市有的區縣也在探索,比如浦東新區擴大城市管理執法局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范圍,對查處違法搭建的部門進行整合,統一查處違法建筑的職能歸由城管執法局管轄。浦東城管浦興分隊就形成了一家執法、聯動管理的共建氛圍,摸索出“建新即拆,拆違整新”的拆違模式,基本實現“新賬不欠,老賬逐年清還”的良好控違局面。這樣的探索并不多。
沒有施工圖,違章如何認定
眼前這棟別墅既沒有“長”高,也沒有“長”胖,只是內部全部換了“膽”。但執法人員毫不留情貼上 “違法建筑”的標簽。
原來該別墅是80年代產物,當時的戶型格局為“小廳大臥”,沒有地下室,車庫也很小;別墅易主之后,新業主大膽改造,按照目前流行的“大廳小臥大廚大衛”重新設計,還打通了地下室,拓寬了車庫。
按照相關政策,如果沒有形成危房的房屋,不允許私自改建,這套別墅沒有進行報批,顯然屬于違章。
拆違為啥這么難?有不少受于技術之困,拆違工作負責人告訴記者,像別墅重構之類的違章,算容易認定的類型,有的違章建筑因為缺少歷史檔案,很難判定。
早期的很多房子沒有施工圖,執法人員在認定過程中,常常糾結于“哪些部分是違法的,哪些部分是不違法的。”本市某個80年代小區,70%以上的居民住宅全部重構過,有的僅僅改了戶型;有的改裝幅度就大了,不僅擴大外圍,還加裝了陽臺,因為缺乏檔案資料,執法人員花了很多功夫去調查取證,至今還未有明確說法。
“違章建筑已經和主體建筑融為一體了,怎么拆?”讓執法者更困惑的是,拆違技術也很復雜,如果拆得不得法,對合法建筑造成了不良影響,這個后果誰來承擔?
曾有一個案例,執法人員按照法律程序拆了違章屋頂,但沒過幾天,這戶業主家的墻壁開裂,房屋還漏雨,因為拆違破壞了房屋的合法建筑部分,業主就將拆違隊告上了法庭,最后以調解結案。
“我們不是畏難而不敢拆,違章建筑的認定、拆除非常復雜,涉及到一系列法規、技術方面的因素;但不少沒有明確的規定,界限比較模糊,客觀上造成了拆違工作的難度。”長期從事拆違工作的一位執法人員認為,拆違要有法律、法規給予有力支撐,要有技術規范,面對《行政強制法》頒布的新情況、新問題,建議早日修訂《上海市拆除違法建筑若干規定》。
他山之石
國外如何治違章搭建
美國:門口種點花草也得申請
在美國,建房子得向專門的委員會申請,建什么樣子,用什么材料,業主如果想擴建一個車位,門口種點花草等都得政府說了算。
紐約布魯克林區有一戶人家在自家三層樓房邊增建了一座兩層小樓,結果被市規劃局要求限期拆除。房主不聽勸告被告上法院,法院三次下令未果后,市府強制執行判決,房主為此掏了幾千美元請一家建筑公司將違章小樓拆掉并將垃圾運走,而且還被罰款5萬美元、監禁60天。
英國:強拆自建“泰坦尼克號”
在英國,由于土地私有,土地所有者想在自己的土地上搭建什么房子是個人的自由,在房子上加蓋一層也是合法的,但需要到當地議會或者規劃局等部門報批一下建筑計劃。申報后,就有人來視察,看看報的規劃是否有安全隱患,會不會侵犯到鄰居的權益;申報下來就可以建,建完相關單位還會來審查。
如果不提前審批,只能面臨強拆的命運。英國男子斯坦
弗拉瑟花費6年時間,在自家花園中打造了一條長達30米的“泰坦尼克”號模型,足有原版泰坦尼克號的1/8大!當地政府稱,由于弗拉瑟家居住的房子以前是稅收征管所,屬于在市政部門登記注冊的文物保護建筑,而他的那條仿造船已經超出一樓花園4個平方米,事前從未申報,因此屬于“違章建筑”,必須限期拆除。
意大利:衛星定位徹查違章建筑
意大利政府用衛星定位,對比政府建筑許可規劃,來徹查違章建筑。目前已經在包括那不勒斯在內的意大利南部發現大批違章建筑,據說可增加稅收4.72億歐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