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商報訊
“我老伴人都不在了,為什么不讓我取她存折上的這筆錢……”今年1月,86歲的封大爺去郵政儲蓄銀行支取亡妻的存款,被銀行工作人員拒絕,一氣之下,他以服務合同糾紛為由,將郵局告上法院。昨日,記者從巴南法院獲悉,上月底,承辦法官現場辦案,封大爺如愿以償取回來存款和利息。
八旬翁取亡妻存款遭拒
今年1月15日,封大爺的妻子不幸去世。清理遺物時,封大爺發現妻子生前在巴南區魚洞郵政儲蓄銀行存了一筆錢。
“存單上的金額是2000元,而且存期已滿,我打算將錢取出來,但是不知道密碼。”1月底,封大爺抱著試一試的心理,帶著這張存單到魚洞郵政儲蓄銀行營業廳去取錢,沒想到銀行工作人員拒絕了他的要求。
銀行工作人員稱,要憑生效的裁判法律文書才能取款,一向認死理的封大爺認為,妻子去世了,他來領取這筆錢天經地義。取款不成,封大爺以服務合同糾紛為由將魚洞郵政儲蓄銀行告上了法院。
法官現場辦案取回存款
受理此案后,承辦法官發現按照繼承糾紛案件處理的效果可能更好,但這會增加當事人的麻煩。同時,作為被告的魚洞郵政儲蓄銀行認為自己的行為并無過錯,其目的在于保護死者所有繼承人的合法權益。若承辦法官就此依法進行審判,訴訟時間必然要拉長,封大爺在心理上也無法接受。
隨后,法官找到封大爺的子女進行溝通,封大爺的子女均表示,愿意主動放棄繼承權,并積極幫助封大爺補齊了相應的手續和證據材料。
7月底,法官與封大爺一起來到魚洞郵政儲蓄銀行的營業廳進行現場辦案。在法官耐心的講法釋理下,銀行負責人最終同意與封大爺達成調解,并在審查了封大爺的手續之后,將那筆2000元存款和利息如數交到了封大爺的手上。
提醒 律師:應先辦理繼承權證明書
對此,重慶錦揚(江北)律師事務所律師潘興旺表示,從法律上來說,這筆存款屬于封大爺妻子的遺產,不排除存在其他法定繼承人的可能性,如果封大爺知道密碼,可以憑密碼取走存款,如果在不知道密碼的情況下,直接讓封大爺領走存款,其他合法繼承人上門來取錢,儲蓄機構就得承擔相應的責任。
那么,遇到類似的事情,當事人應該怎么辦呢?潘興旺認為,按照《儲蓄管理條例》規定,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繼承人為證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權提取該項存款,應向儲蓄機構所在地的公證處申請辦理繼承權證明書,儲蓄機構憑此辦理過戶或支付手續。如果該項存款的繼承權發生爭執時,由法院來確定其繼承權,儲蓄機構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辦理過戶或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