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財政決定今年安排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230億元,支持全國266萬貧困農戶改造危房。 農村危房改造工程實施以來,在解決農村貧困人群住房困難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某些地方在村危房改造工程中依然存在一些問題,需引起重視。 首先,補助對象界定不準。按照規定,農村危房改造的補助對象是“住房最危險、經濟最困難”的農戶。但這一標準很多時候難以界定,而且危房改造每年分配的名額有限,分配補助工作有不少實際操作困難。不少貧困農戶雖然有望爭取到一定的資金補貼,因無法籌措到足夠的資金,也很難利用危改補助來改造房屋。為了不影響下次指標分配,有些地方干脆把當年不屬于危房的房屋都作為危改對象上報。 其次是標準把握隨意性強。按照政策要求,只有屬于整棟危房或局部危險的房屋才能列入改造計劃。對危險程度的鑒定,主要由各鄉鎮村鎮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承擔。他們沒有相應資質和專業知識,只是根據墻體是否開裂、屋基是否松動等表象進行判定。有的房屋損壞程度較輕,不會導致房屋倒塌,但村鎮干部為了規避工作風險,也將其確定為危房。 此外,還有申報程序執行不到位,危改檔案反映不真實,危改資金使用不規范等問題。要把這項工作真正變成惠民工程,需要在以下方面加大力度。 一要完善政策,強化考核。進一步明確危改資金使用申請、審核、實施、檢查驗收、補助標準、資金發放等內容,對財政部門、建設部門和各鄉鎮在危改項目實施過程中的責任進行劃分。 二要嚴格程序,規范運作。危改對象戶的確定及補助金額必須嚴格按照個人申請、群眾評議表決、村委會上報、村鎮部門審定、公告公示等程序,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增減或調整。 三要加強監管,確保質量。按照農民住房建設質量控制管理的要求,加強危房改造的現場管理,對地基基礎、主體結構等進行質量驗收,憑驗收單發放補助資金,為百姓把好質量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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