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除去公募基金,其他的理財產品,如銀行理財產品、券商集合理財、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等產品的信息不用公開披露。理財機構與投資者類似于經理人與所有者的關系,在理財活動過程中,本身存在信息不對稱存在問題,加上理財機構有意識減少對投資者的信息披露,容易讓投資者失去投資信心。
還舊借新疑似“接盤”
房地產開發商通過各種渠道籌措資金歸還信托融資,再通過新一輪的信托融資補充流動資金、歸還短期借款的手法在今年的信托市場上屢見不鮮。普益財富研究員范杰說,還舊借新本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從房地產開發商的角度考慮,短借長用本來就是節約資金成本的一種方法。但是,這類產品在項目進度、抵押物目前狀態、其他債權人等方面沒有詳細的披露,一旦投資者發現產品所對應項目之前有融資,而且該筆融資到期距離現在信托產品發行日不久,就會覺得該類產品是在“接盤”,從而拒絕認購。
又如,目前有很多民間借貸都化生為民間理財,其中,絕大多數融資方從事多個行業,自己也對外借款,但在吸納公眾自己時,往往是用一個實體公司做掩護,不會透露資金的真實用途。這無疑是將民間借貸的風險提高,使這種理財成為了高風險投資。
能不披露的盡量不披露
目前理財產品大多數是固定收益類產品和類固定收益類產品,權益類產品較少。范杰說,由于固定收益類產品和類固定收益類產品現金流可較準確的預測,在做好風險控制的前提下發生兌付困難的可能較小,為了吸引投資者,理財機構甚至會暗示投資者理財產品可以剛性兌付,這使投資者對理財產品背后項目的關注度有所降低,理財機構也順勢選擇性地發行信息。
如前面提到的還舊借新的房地產信托產品,基本上都沒披露融資方以前的融資情況。對固定收益類產品和類固定收益類產品,為了防止投資者因所投資項目質量變化出現較大的情緒波動,理財機構則盡量不對項目進展信息做實質性披露,產品管理報告通常只簡單地寫明項目進展順利云云。據透露,目前暴露出問題的理財產品,大多數的管理報告存在瞞報情況。瞞報雖然在當時掩蓋住了問題,但卻給理財機構留下了隱患。投資者可據此認定理財機構失責,要求賠償。
目前,除去公募基金,其他的理財產品,如銀行理財產品、券商集合理財、基金專戶理財、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以及大量的民間理財產品,基本上都屬于私募產品或半私募產品,這些產品的信息不用公開披露。理財機構為了減少不必要的麻煩,在信息披露上,能不披露的盡量不披露。范杰說,“理財機構與投資者類似于經理人與所有者的關系,在理財活動過程中,本身存在信息不對稱問題,加上理財機構有意識減少對投資者的信息披露,容易讓投資者失去投資信心。”
提高信息透明度是當務之急
范杰認為,目前理財產品信息不透明,主要是因為投資者對信息的需求不高,而隱藏在對信息需求不高背后的,是投資者對理財機構的盲目信任。但這種信任是脆弱的,如一旦項目出現問題后,投資者一般都會想到媒體曝光、對受益權進行追索。可以推斷的是,隨著問題產品的逐漸增多,投資者對投資機構的信心可能會受到影響,這反過來會促進其對產品信息的要求。
就目前的情況而言,信息的質量問題主要集中在真實性、全面性和重要性上,故提高信息的全面性和重要信,是提高信息透明度的重要途徑。“也許在提高信息質量的過程中,某些產品會因為本身質量不好受到投資者的奚落,公開這些信息,會使理財機構的短期利益受到影響。但是從長期來看,一旦完整規范的信息成了行業通行的標準,信息不詳的產品恐很難銷售。”范杰說,理財機構應該提高質量不佳產品的收益率以吸引投資者,而非隱瞞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