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投資者投訴信維通信上市半年后便斥資約200萬元成為某高爾夫球俱樂部會員。這是否變相侵害股東利益呢?當記者以投資者身體致電公司時,董秘辦工作人員回應說“正常”,這是公司老總進行高端人士溝通的一種方式。不過,有律師指出,高爾夫會員費用雖不違法但情理上應該予以譴責,并且保薦機構長江證券持續督導失職,應該以保薦人的身份對投資者做出解釋。
記者發現,在信維通信高管涉嫌侵占股東利益的背后,公司業績上市以來也出現大幅變臉。資料顯示,信維通信于2010年11月上市,此后的第一個完整會計年度(2011年),公司實現7545萬元的凈利潤,同比增長56.58%。不料,2012年公司的經營情況急轉直下,出現91.92%的凈利滑坡,凈利潤僅為609.43萬元,扣非后凈利潤更是僅有87.3萬元,險些步入虧損境地。雪上加霜的是,2013年首季,公司也面臨著上市以來虧損最為嚴重的季節。一季報顯示,信維通信大幅虧損1985.58萬元,同比下挫334.89%。
業績大幅變臉的背后,是高管對上市公司資產的窺覬之心。記者查閱了信維通信上市以來的所有公告,均未發現公司曾有過與“高爾夫活動”相關的任何娛樂支出,為何公司上市半年后便平添了高達200萬元的此筆費用?
河北功成律師事務所薛洪增律師對記者表示:“對于信維通信高管高爾夫會員會費的報銷問題,從法律上來講雖然并不違反規定,但從情理上來說,公司上市后第二個完整會計年度業績便大幅下滑并險些虧損,在這種情況下依然維持高昂的娛樂費用,公司應該受到譴責。”
“高爾夫會員費用由公司買單,這實際上是擴大了公司高管的職務消費,這種行為不但對公司的長久發展頗為不利,對公司的股東也是不負責任的。目前公司仍處于持續督導期間,保薦機構難辭其咎。”薛律師補充道。
(摘自《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