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化收益率達16%,并且3個月就可以兌付贖回。從期限、收益分析,當時我也覺得震撼。”桂成(化名)回憶說,1年前,他從大華銀行購買一款掛鉤兩只股票的結構性產品。但他的美夢最終在近期破滅:本金虧損10%! 購買大華銀行另一款結構產品的王燕(化名)遭遇與桂成類似。他們都向《21世紀經濟報道》投訴稱,在購買過程中被理財經理誤導銷售,集中在兩點:一是理財經理強調產品雖有理論風險,但實際并不大;二是通常3個月后就能發生自動贖回事件,期限短。 4月26日,大華銀行向記者表示,經核實,理財經理確認在銷售過程中說明了產品風險,并強調90%保本的特點。并且在相關產品文本中也重點列示了主要風險及特性,由投資者以簽字、鉤選、抄錄等形式確認清楚知曉產品風險,并愿意承擔相關風險。 金誠同達(上海)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許海波則分析,這類糾紛比較棘手,首先雖然投資者聲稱被誤導,但并沒有相關證據;其次銀行不能提供相應的錄音、錄像證據,也無法指責其一定存在違規行為,最終就只能以合同為準。 所幸的是,近日上海銀監局下發《關于加強商業銀行代銷業務管理的通知》中就提到,在2014年1月1日前,銀行所有銷售柜臺需將錄音錄像同步監控配置到位,這不僅用于訴訟和投訴時提供證據,更重要的是加強對基層銷售行為的監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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