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012年,露天煤業分別對關聯方通霍公司預付769萬元、3690萬元,然而露天煤業年報中卻顯示當年未與通霍公司發生關聯交易。
2011年之前,露天煤業持股45%的專門從事煤炭運輸裝卸的通霍公司一直為其提供煤炭運輸服務,2010年露天煤業接受通霍公司的勞務服務還達到8029萬元,同時露天煤業當年的運輸費是6914萬元,通霍公司的營業總收入是1.72億元,凈利潤為1.13億元,可見通霍公司的營業收入近一半來自露天煤業。然而,2011年露天煤業披露其當年與通霍公司未發生關聯交易,而通霍公司的營業總收入卻高達3.46億元,凈利潤2.02億元;2012年露天煤業年報顯示當年未與通霍公司發生關聯交易,而通霍公司營收3.56億元,營業利潤達1.86億元。
更為奇怪的是,2011年底,露天煤業對通霍公司的預付款769萬元,預付時間是2011年,2012年底對通霍公司的預付款達到3690萬元,且年報顯示這3690萬元的預付時間是2012年12月31日,由此說明,769萬元年內已經結轉運費,然而露天煤業年報中顯示當年竟未與通霍公司發生關聯交易,并且2012年的運費也就292萬元。
那么,露天煤業是否隱瞞了2012年關聯交易,否則露天煤業只預付不發生交易目的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