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細心的投資者向本報反映,2月底以來,南京銀行官網對理財產品兌付公告的格式進行了調整,原本比較明確的(匹配資產的)“票面利率”一項被撤銷了,投資者要想了解理財產品的實際收益率以及銀行的投資管理費變得更加困難了。 本報記者嘗試登錄南京銀行官網發(fā)現(xiàn),2月22日發(fā)布的“珠聯(lián)璧合(1301期2)35天人民幣理財產品到期兌付公告”內容包括理財產品的匹配資產、代碼、投資比例、票面利率(發(fā)行時)等項目,其中除了同業(yè)借款、固定收益類資產管理計劃、金融資產交易所委托債權等少數(shù)項目外,匹配資產大多披露了明確的投資比例和票面利率,投資者可以據(jù)此測算出產品的實際收益率和銀行收取的管理費。 而2月27日的兌付公告中,南京銀行省去了票面利率一項,僅披露匹配資產、代碼、投資比例三項內容。按照新的兌付公告,投資者無法確定該理財產品的實際收益情況,自然也無法得知銀行管理費的收取情況。不過,2月底的兌付公告中,“管理費:扣除相關費用后,實際年化收益率超出經測算可達的年化收益率,超出部分作為我行管理費”這項說明被保留了下來。 在3月5日以來的兌付公告中,不僅票面利率一項被省略,就連有關管理費收取方式的說明也被省略了。 事實上,銀行對于收取的理財產品管理費一直比較低調。本報記者在網上查閱了多家銀行的理財產品說明書發(fā)現(xiàn),多數(shù)僅僅是“以超出預期最高收益率的部分”做出了界定,等于是上不封頂。此前,在某國有大行西南二環(huán)的營業(yè)網點,12位接受記者采訪的投資者中(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或詢問相關事宜),6位投資者雖然比較了解預期收益率但并不能準確地說出理財產品收取的各項手續(xù)費,3位投資者不知道還可能存在銷售費和托管費以外的管理費,僅有3位知道超出最高預期收益的部分將成為銀行的管理費,從而“被沒收”。不過即使是這3位投資者也全部說不清“被沒收”的投資收益究竟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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