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日前發布關于強化住宅工程質量驗收管理的通知。根據規定,住宅在保修期內出現問題,參建主體將入黑名單,限制在福州承接新業務。 通知規定,建設單位在組織住宅工程竣工時,應逐戶進行分戶驗收。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設單位還應組織住宅產權單位代表(產權為個人的由物業公司派代表)參加驗收檢查,產權單位代表或物業公司代表重點監督“地面、墻面和頂棚”、“防水”、“室內給水排水安裝”項目的驗收情況。 福州市還要求,在住宅工程竣工驗收前,建設單位應將住宅工程分戶驗收記錄信息提交到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網站進行3個月公示,并將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作為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條件報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未組織分戶驗收、分戶驗收不合格及竣工驗收前專家抽查不合格的,建設單位不得組織單位工程竣工驗收,發現上述情形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責令建設單位重新組織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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