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部門獲悉,今年內蒙古進一步推行城鎮新生兒“落地參保”,提高城鎮新生兒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覆蓋率,保障其享受基本醫療保險的合法權益。 據介紹,內蒙古城鎮新生兒按照“屬地原則”,參加所在盟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在定點醫療機構出生的城鎮新生兒,可由定點醫療機構為其辦理集體參保手續,做到“落地參保”;分散在街道社區的未參保城鎮新生兒,由父母到所在社區為其參加當地城鎮居民醫療保險。 內蒙古明確規定:城鎮新生兒父母(或監護人)雙方均參加城鎮基本醫療保險的或有一方參加生育保險的,其新生兒應參加當地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父母(或監護人)至少一方參加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其新生兒應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隨父母(或監護人)在城鎮居住且未參加新農合的農村戶籍新生兒和學齡前兒童,可自愿參加居住地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針對城鎮新生兒和部分學齡前兒童暫時沒有身份證號碼無法參保等問題,內蒙古要求各盟市因地制宜、簡化參保手段,為其參保提供切實可行的參保和管理辦法,從而實現應保盡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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