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有關負責人12月13日在新聞通氣會上表示,將對基金產品審核制度進行全面改革。其中最為關鍵的是取消產品審核通道,基金公司可根據市場需求自行決定上報數量和類型,一般常規產品程序上要求20日內完成審核。 這意味著今后審批通道將不再是稀缺資源,也為鼓勵基金公司在新產品中約定退出條款打下基礎。下一步證監會將鼓勵基金公司在基金合同中建立基金自動清盤或者合并機制。 此外,證監會表示,還將對常規產品按照簡易程序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顯著提高審核效率。 作為配套措施,證監會將發布適用于各類常規產品(股票、混合、債券、指數、貨幣)的基金合同填報指引,同時推出網上電子化申報和審核系統。 2006年之前,基金公司每次只能申報一只基金,募集完畢后才能申報新的基金。2006年之后,證監會對審核通道逐步放松,演變為一種多通道的審核制度,基金公司可以同時上報6只以上的不同類型基金產品。在此基礎上,證監會為了進一步放松產品準入,徹底放棄通道制。 同時,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本次全面改進基金產品審核制度后,在放開入口的同時,證監會也充分考慮到了退出機制,鼓勵基金公司根據基金產品特點,在基金合同中約定自動終止或者和其他基金合并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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