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學家雅各布·布克哈特曾經說,寫文化史最嚴重的一個困難就是,為了讓人便于理解,必須把那些偉大的知識發展過程分成許多單一和往往近似武斷的范疇。
在我的閱讀經驗中,歷史的編寫還有一個很重要的擔憂,它應該是一項合作的事業,但是大多數歷史學家卻愿意單打獨斗。我的矛盾心態來源于兩個方面,合作撰寫的歷史總覺得缺少了個人特色,顯得平庸;而單人撰寫的歷史著述又受限于個人的視野和能力,能凸顯出獨創性,缺少全面的視角和觀察。
帶著這種復雜而矛盾才心態去讀《歐洲文化史》很有意思。
倒不是說非要用所謂批判而挑剔的眼光審視這樣一本著作,而是說無論作者怎么樣寫都注定會留下遺憾,更何況是一個荷蘭歷史學家用英文寫作的《歐洲文化史》在中文語境中被閱讀,被解剖。這其中幾層文化差異的錯位很可能讓這本宏大而精彩的著述少了幾分精彩的韻味,多了幾分誤讀的可惜。
誤讀不是因為我們對歐洲歷史的隔膜,恰恰是我們對歐洲歷史的熟悉——我沒有說錯,至少從教科書中對世界歷史的進程有著大概的了解,而且這種教科書的歷史觀對我們影響深遠,以至于我們總用這種幼稚的歷史觀去衡量一種更為成熟和穩妥的歷史觀——正是這種自以為是的熟悉造成了誤讀的可能性。
歷史寫作首先是一種選擇,尤其對那些喜歡單打獨斗的歷史學家來說,當他們完成自己的著述后,注定會引發一場沒有結論的爭議。歷史寫作的選擇,意味著你放棄的東西與你選擇的一樣多。
這位荷蘭的歷史學家彼得·李伯庚在《歐洲文化史》中提到過這樣的小插曲,當他以為完成了自己的歷史使命,豈不知受到的攻擊比以為更甚。有人會說他的著作忽視了基督教傳統中《圣經》的作用,有人說他過分強調了基督教對歐洲文化的影響,有人說他沒有強調勞苦大眾在形成歐洲過程中的作用,還有人說他不應該在一部文化史著作中過多強調經濟和政治背景……
李伯庚受到這樣的攻擊多少有些不公平。像布克哈特上面提到的,知識發展的過程從來不是單一的,文化史、思想史、經濟史和政治史等等總是要摻雜在一起,歷史的書寫之所以清晰,只是為了便于我們梳理歷史的頭緒,它是一種歷史敘述,而不是歷史事件。歐洲也不是靜止的狀態,它本身就是一個動態的演變,而且還會繼續變化下去。如何描述這種變化,并從中尋找出歐洲文化發展的各種因素,就是歷史學家應該關心的問題。
法國歷史學費爾南·布羅代爾在《文明史綱》中對歐洲文明提到過這樣一種觀察,歐洲文明一方面似乎是高度統一的,但是這是否意味著所有歐洲的國家都擁有完全相同的文明呢?答案顯而易見不是。
歐洲有著不同的國家,自然有著不一樣的文化習俗,但是,布羅代爾說“歐洲所有的運動,無論是來源于它空間的哪一個點,都有蔓延到整個歐洲的傾向。我們說僅僅是傾向。某種文化在歐洲的這一部分或者另一部分可能遭到拒斥或反抗;抑或出現相反的情況,它取得非常大的成功,往往越過歐洲的邊界,甚至不再是‘歐洲’的文化,而成為世界性的文化,開始于整個人類”。想想有史以來的各種大事件,希臘哲學文明的傳播、基督教文化的信仰、文藝復興運動對人類文明的影響、近代自由民主等天賦人權觀念的流行,無不一一印證歐洲文化的統一性與擴散性。它的多樣性文化與統一性文化似乎并行不悖,在互相滋養中蓬勃發展起來。李伯庚在《歐洲文化史》中對各種文化藝術形式的整理也正印證了這一觀點。
讀《歐洲文化史》還有一個很有趣的地方,那就是開篇提到的布克哈特的那個觀點,李伯庚把歐洲文化的歷史分成了一個個單一而有趣的部分。每一章相互聯系又互相獨立,絕不是那種單純按照時間軸的發展書寫歷史的庸常寫法。他把自己的對歷史的興趣帶入了自己的著作,在強調各種觀念的同時,引用了大量的文獻——歷史寫作當然免不了文獻的存在,但是他的引用恰恰避開了歷史寫作對宏大敘事的偏見,特意選取了很多精彩有趣的細節資料來彌補觀念敘事的不足。
當然,這只是《歐洲文化史》的一個側面。
我被這本著作所吸引,不是因為他其中歐洲歷史的梳理,而是他在其中傾注了自己全部的深情。
我們經常說,歷史學家應該對自己的研究對象保持一種客觀的距離,以免讓自己的感情影響自己的判斷。但在那些細致的部分里,我們仍然能察覺出一個歷史學家對他挖掘出的細節的熱愛。他使用什么樣的史料,舍棄某個部分都有著自己的偏好,這是個人與時代的局限,無法避免。于是我們只能從他的這種偏好中了解以為歷史學家的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