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網昨天公布了《國務院關于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決定》說,經嚴格審核論證,國務院決定第六批取消和調整314項行政審批項目。其中商品房預售許可被列入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審批項目。審批機關由原來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變更為“設區(qū)的市級、縣級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 北京市房協(xié)秘書長陳志對此表示,下放審批權無關樓市調控政策。他表示,房地產行業(yè)管理有很明確的地域性,在一些轄區(qū)較大的省市,審批權下放到縣級房管部門,更方便管理。“我很反對有的人一看出了一個政策,就聯(lián)想到調控放松。”陳志表示,雖然審批的機關變了,但審批標準并沒有變,“關鍵不是看誰管,而是看怎么管,有沒有效力,能不能落實中央調控政策。”
中原地產市場研究部總監(jiān)張大偉分析認為,下放審批權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審批的難度,有利于增加項目上市量,但審批標準并無變化,對預售項目的直接影響不大。他表示,下放審批權可以更好、更直接有效地監(jiān)管區(qū)域內樓盤項目預售狀況,有利于對樓市波動情況進行更直觀的監(jiān)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