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支持內地基金業以市場為導向、以客戶為中心開發滿足不同投資者風險收益需求的基金產品,上海證券交易所近日發布《基金產品開發與創新服務指引》。除了放開目前一個指數只能開發一支ETF產品的限制之外,上交所明確對基金創新業務將不設置“門檻”。 《指引》明確了基金公司開發在上交所上市的常規和創新產品的基本要求和程序,鼓勵和支持基金公司產品開發和業務創新。 上交所有關負責人表示,為提高指數資源使用效率,體現公開化和市場化原則,《指引》將放開目前一個指數只能開發一支ETF產品的限制。同時,為避免基于相同指數的ETF產品過多,造成流動性過于分散,上交所將按照證監會的統一部署和市場需求,組織業內專家對申請同一指數的基金公司方案進行綜合評估。《指引》列示了評估標準,通過公開公平競爭,爭取優先將產品開發許可授予指數產品運作經驗豐富、業務技術準備充分的基金公司,促進行業有序競爭和市場規模整體增長。 上交所有關負責人透露,下一階段上交所將在《指引》基礎上,積極吸納基金公司等市場主體的意見和建議,進一步優化業務流程,持續推進上市基金產品開發服務的公開度和透明度,提升服務水平,促進基金市場快速穩健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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