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網友在新浪微博中爆料稱,某外資銀行的一款理財產品虧損幅度達95%,折合15萬元人民幣的澳元產品只剩7000元,通過銀行理財消費者的權益保護再度引起社會的關注,但是對于投資者來說,想要找銀行索賠困難重重,因為多數消費者都是在未細讀理財產品風險提示書就與銀行簽訂了購買協議,“簽字”成了所有銀行規避責任的“擋箭牌”。在3·15消費者權益日臨近之際,快報記者通過親身體驗,為讀者摸清了諸多理財“陷阱”,希望能為讀者提高甄別能力。
理財產品40萬本金虧4萬
“3年前渣打銀行北京華貿支行給我做了一個理財產品,2萬多澳大利亞元合15萬元人民幣下月到期。昨天給我來個電話,告知已剩下7000元。”前不久,一位名為“danni地盤”的博友發表這樣一條微博,立即引發了數百名博友的轉發和評論。而記者了解到,近期以來QDII理財產品集體巨損再度成為市民關注的焦點。
無獨有偶,市民黃女士昨日也向快報記者投訴稱,去年初在南京一家外資銀行購買的一款理財產品到期了,但是讓她氣憤的是,不僅8%的預期收益沒拿到,本金反而虧了10%,40多萬元的本金一年時間損失了4萬多元。
“我找銀行,銀行卻說,風險測試書你不是簽字了么?誰讓你一下子買這么多的呢?”黃女士稱,現在銀行的產品條款都像天書一樣,普通老百姓哪看得懂,如果不是理財經理在一旁誤導,客戶怎么可能簽這個字,買一個自己都不懂的產品。
理財經理只說收益不提風險
黃女士跟記者講述了她是如何被一步步誤導買入這個產品的。黃女士稱,2010年底她在這家銀行曾經買過一年期和半年期的理財產品,當時投資金額也不大,到期后都陸續拿到幾千元的收益。2011年初,她到這家銀行的時候,理財經理跟她說有預期收益17%、13%、8%三款產品在賣。黃女士有點心動,但是害怕風險,于是就問這三個產品中哪個產品保險。
“那肯定是8%的保險了,好多人買呢,你前面不也嘗到甜頭了么?”對于要簽字的風險提示書,理財經理說,這是為了應付上面,走個形式。
想想8%的收益確實挺高,然后黃女士就簽了字,買了一款她認為是最安全的低收益產品。直到去年底黃女士才吃驚地發現虧了本金,當她準備提前贖回時,卻發現這款產品條款名稱上卻明明白白地寫著“可自動贖回”,而細看條款,才發現在“提前贖回/提前終止”一項有一句話是“本產品不設提前贖回機制”。
今年2月底,產品到期后,當黃女士找到銀行時,該銀行理財經理稱,虧損沒有辦法,因為“你在風險書上簽了字,你自己曉得有風險的。”但是黃女士反駁稱,如果理財經理不主動解釋,有哪個客戶能看懂這些復雜的產品說明書,誰能知道里面有什么風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