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關于高收益債券市場有望近期啟動的消息引起業界熱議。俗稱“垃圾債”的高收益債券,是信用等級低于投資級別的債券,由于其信用等級差,發行利率高,因此具有高風險、高收益的特征。
分析人士指出,高收益債的發行將有利于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題,并進一步豐富債券市場結構,在制度完善、監管到位的前提下,大膽放行高收益債對構建多層次的資本市場體系具有重要意義。
2012年將是債市大幅擴容的一年,而高收益債券的推出也將拉開市場發展的序幕。
票面利率或高于9%
在國際市場上,高收益債券通常由信用等級較低或盈利記錄較差的公司發行,是海外證券市場特別是美國債券市場上的重要產品,主要用于中小企業融資以及投資者資產組合的豐富。據估計,2011年全球垃圾債發行規模接近5000億美元,成為自2008年金融危機爆發以來成長最快的市場之一。
在我國,證監會主席郭樹清去年12月兩次公開講話都表示要鼓勵發展高收益債,作為固定收益類金融產品的創新之一。
目前市場普遍關注未來高收益債的評級和利率情況,“美國對于垃圾債的定義是在BBB級以下,”國海證券固定收益研究員陳瀅表示,“國內如何定義目前尚不明確,但肯定是低評級債券。”
陳瀅還告訴記者:“其實現在國內企業債中,票面利率最高的也就9%左右,因此我們預計垃圾債推出后,其票面利率一定會高于該水平。”
據某評級機構負責人透露,目前高收益債相關事宜主要由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推動,而高收益債前期也將限于交易所市場流通。
可以看到,近年來交易所債市主打公司債,但由于受累計發債余額不得超過發行人凈資產40%的限制,許多優質企業發債規模已接近上限,交易所進一步發展公司債市場潛在資源嚴重受限。同時,交易所債市交易額目前僅占債券市場的5%,“盤子小,流動性差”的尷尬局面亟待突破。
從今年1月末各市場債券托管量來看,交易所市場債券托管量只有0.36萬億元,占各市場債券托管總量的1.68%,而銀行間市場債券托管量卻高達20.13萬億元,占托管總量的94.6%。高收益債的開閘,無疑將為交易所債市的發展打開新空間。
個人投資者入場可能性不大
實際上,發行高收益債券是成長型企業等主體進行融資的一種重要方式。顯然,管理層為了支持小微企業的發展,繼于去年底陸續推出擴大小微企業直接融資、發展小微企業貸款保險、支持銀行小微企業專項金融債發行等多項措施后,又為其打開了高收益債券市場的大門。
“垃圾債市場的開閘,將為那些低評級企業提供發債的可能性。”復旦大學經濟學院副院長孫立堅在接受記者專訪時坦言,“個人非常贊同這個做法,我認為會進入垃圾債市場的必然是那些專業化的投資團隊,他們敢于買債,具有良好的風險承擔能力,會把垃圾債放到自己的投資籃中,形成組合,哪怕這塊有所損失,也有其余的安全投資品種可以進行對沖,則其風險就會大大降低。”
而興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魯政委此前亦表示,對投資人來說,交易所高收益債開閘,意味著有了股票和存款之外可選擇的金融產品;對籌資人,降低了企業能夠獲得相對低成本融資渠道的門檻;對于金融市場,則起到了進一步深化的作用。
當然,對于高收益高風險的債券品種,需強化信息披露和合格投資人的分類管理,特別是對個人投資者。不過,就美國高收益債市場的情況分析,機構投資者仍占高收益債券投資的絕大多數份額。
據悉,高收益債券在初次發行時將采取針對機構投資者的非公開發行方式。在交易所上市后,交易對象將主要包括保險、券商、信托等在內的機構投資者及有經驗、風險承受能力強的個人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低的中小投資人或將不能購買。
“我認為,個人投資者入場的可能性不大,應該設立一定的準入門檻。”相關專家稱,“畢竟高收益的背后必然承載著高風險,垃圾債市場需要引進專業化的投資團隊,并根據其投資業績、年限來決定其是否具有投資垃圾債的資格。”
可引進更多海外投資者
毫無疑問,機構投資者具有強大的資金實力和較高的風險管理水平,可以通過資產組合來分散風險。
不少業內專家認為,我國在發展高收益債券市場時,應該將投資人限定于機構投資者,特別是在發展的初期,引入合格的投資者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不合格的投資者從事或者購買不適合自己的產品和服務,降低因風險出現而帶來的社會成本,從而加快市場創新的步伐。
此外,借鑒國外的發展經驗,高收益債券之所以能夠在美國首先發展并成熟起來,得益于良好的法律環境和司法程序、較為發達的信用評級體系、完備的信息披露制度、會計審計制度和高效的交易結算系統等較為完善的市場基礎性制度安排和設施。
由此判斷,要發展我國的高收益債券市場,不僅需要繼續完善市場激勵約束機制和市場基礎設施,也要對相關權利人尤其是債券持有人進行有效保護。
專家還指出,垃圾債可以在制度先行、監管到位,條件成熟的背景下,作為RQFII的試點對外開放,引進更多的海外投資者。
“國際投資者的資產配置組合中有全球的金融市場,能夠規避中國市場缺陷給其帶來的個別風險。從這點來看,外資的加入或可解決垃圾債市場流動性匱乏的問題,即盤子太小做不起來。不過這些投資者多是短線操作,并非以扶持我國中小企業為目的,所以仍需堅持制度先行的前提。”業內專家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