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市場過去十年奪盡眼球,但2012年或繁華散盡。不過,對于居住在“超級城市”的人們來說,還難以享受到房價顯著下跌的愉悅。
價格是由供求雙方決定,但實際情況會復雜許多。房屋供求雙方的均衡價格起碼有三種:一是泡沫房價,房屋主要不是自住,而是用于投資或投機。在財富分配不均時,富人購置大量非自住房屋,只要這些人的錢還夠,并且還相信房價仍會漲,這種定價就會維系。而且這種幻象會自我加強,最后必然走向破滅,日本、香港都曾有過這種經歷。這正是政府嚴厲調控房地產市場的主要原因。內地現在房地產市值占GDP的比值是2.9,美國和日本房地產泡沫破滅時分別是3.16和4.65。日本房地產泡沫破滅后,房價差不多跌了一半多。
二是拍賣式定價。老百姓以一輩子積蓄購得一套住房,這種房價會按個人資產的多少,從高往低拍賣,所以大城市最好地段的商品房一般不會降價,因為這些房是按拍賣式定價,最有錢的人會占據這些資源。經驗上,拍賣式定價下房價是居民年收入的10倍,如香港或東京。如果以居民年收入5萬元計算,房價為每套50萬元,這應該是中國二線城市的低價房。這種定價的結果會讓年輕人沮喪,低出生率是一個合乎情理的結局,從而導致人口負增長。
三是房屋成本加合理利潤,F在歐美大部分城市處于這種定價模式,房價與收入比低至3倍,當然這與發達國家人均GDP較高有關。我國人均GDP只有發達國家的十分之一,即使現在按成本定價,也會較高。所以我們解決住房問題的關鍵是提高勞動生產率,只有人均GDP大幅提高,才可能進入低房價收入比時代。而這正是目前經濟轉型的重要目標。
如果房地產調控成功,那么房價應該可以從現在的泡沫式房價降至拍賣式房價。對于居住在“超級城市”的人來說,很可能永遠只會停留在這種價格水平。但如果我國經濟能夠沖破“中等收入陷阱”,那么也許大部分地區房價能降至第三種均衡定價水平。而這需要經濟轉型。如果勞動生產率不能大幅提高,那么大部分人會永遠覺得房價太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