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基金部副主任洪磊日前表示,證監會已完成基金銷售機構注冊平臺的建設工作,截至目前已有25個機構獲得注冊平臺的填報密碼。
洪磊是在民生銀行主辦的2012第三方基金銷售峰會上作如上表述的。據其透露,在上述25家機構中,有9家第三方銷售機構,7家外資銀行,5家內資銀行和4家投資咨詢機構。此外,目前正式完成申報的有10家,其中5家已經獲得證監會的正式受理。
自2004年以來,基金銷售經過七年探索,基金公司和銷售機構均從中獲益匪淺,但投資人卻為之付出了巨大代價。業內人士認為,造成這一現象的原因是,基金銷售是完成自己的任務,而沒有關注投資人的利益。
對此,洪磊分析稱,這背后有體制機制深刻的原因,而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的《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最大的突破就是體制的突破,讓專業人士能夠發起設立機構,而不必受制于股東考核的壓力,這都為第三方基金銷售機構從投資者出發、為投資者服務奠定了基礎。
值得注意的是,在基金銷售的過程中,商業銀行為第三方基金銷售機構也提供相應的監督服務,其中以民生銀行基金銷售監管業務最具代表性。
自2008年起,民生銀行就在證監會基金部的指導下開展基金銷售監管業務,目前已成為國內第一家擁有獨立基金銷售監管平臺的商業銀行,也是全國唯一一家同時開展基金銷售機構和支付結算機構兩類監管模式的商業銀行。
數據顯示,該行為天相投資顧問公司和上海匯付數據服務公司提供基金銷售監督服務,3年來基金銷售監管平臺運行平穩,累計交易量已達15億元,累計投資者數量達12萬人。
“由于銀行在所有機構中是最大的,所以證監會要求銀行要承擔最后的連帶責任。”
洪磊表示,希望市場所有參與方都要認真審視對方,做好盡職調查,并洞察產業鏈中各環節的風險點,以法律形式來維護自身利益,同時制衡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