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一套位于北京五環外的兩居室戶型,由于總價款超出了120萬元,就要按照“豪宅”的標準征稅一事。北京市住建委于11月15日晚間回應稱,近日北京市就將公布住宅標準調整方案。
北京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早在今年上半年,就已經開始會同相關部門進行了大量的調研和多次論證。目前,已初步形成標準調整的方案,有望在近期公布。
其介紹,新的方案將充分考慮近年來北京城市發展和房價變化的情況,標準更加合理,符合普通住房標準的覆蓋面將有一定程度提高,更多的購房家庭將可享受相應的稅收優惠,以最大程度的支持普通居民家庭自住型購房需求。
按照財稅(2010)94號文件規定: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減半征收契稅。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惟一住房的,減按1%稅率征收契稅。
而目前,北京市對于“普通住房”的認定標準是于2008年出臺的,需同時滿足3個條件: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0(含)以上;單套建筑面積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低于同區域享受優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
第三條,1.2倍的具體執行情況則是:三環以內總價高于258萬元/套,三環四環之間210萬元/套,四環五環之間198萬元/套,五環以外120萬元/套。
按原計劃,普通住宅標準應每年年初根據上一年的平均房價調整一次,但過去3年里并沒調整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