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多位資產管理公司人士向本報透露,銀監會和財政部已聯合下發《關于規范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投資信托和理財產品的通知》(下稱《通知》)。《通知》未明確叫停金融資產管理公司(AMC)投資信托、理財產品,但是要求,“未實施股改的應報經財政部同意,已實施股改的應履行相應的公司治理程序”。
對此,有AMC人士將其解讀為,“很多業務可能會因此不能做了。因為很可能申請幾百億,審批下來只有幾個億,相當于叫停了。”
兩部委為何突然嚴格規范AMC的投資行為?該人士分析,可能因為部分AMC大量投資下屬子公司發行的房地產信托產品和與房地產有關的銀行理財產品,被認為積聚了較大風險。
另一個原因則是,AMC投資信托和理財產品超出其業務經營范圍,也沒有事先書面報告財政部和銀監會。
清理信托理財產品投資
知情人士表示,銀監會在日常監管中發現,四家AMC投資信托和理財產品的規模逐步擴大,存在風險隱患,隨即起草了《通知》。
“在AMC的游說下,《通知》相比征求意見稿已經大為寬松了。”接近政策制定的人士表示,《通知》征求意見稿的相關條款是,“開展新的信托和理財產品投資業務,必須經過股東同意,并報銀監會進行業務準入審批”。
根據銀監會目前的業務準入相關規定,AMC只能開展銀行間債券市場現有品種的現券和回購業務,以及在銀行間債市及深交所開辦國債現券和回購業務。投資信托和理財產品沒有經過銀監會的業務準入審批,也沒有事先書面報告財政部和銀監會,屬超出業務經營范圍。
《通知》部署,各家AMC對現有投資信托和理財產品進行清理,開展風險排查,落實風險防控措施,做好風險處置預案,并書面報告銀監會及財政部。
據銀監會調查,四家AMC投資的信托、理財產品大部分為下屬的子公司(信托公司、證券公司)發行的。這種內部交易和關聯交易模式可能造成風險傳遞和轉移。同時,總公司和子公司,以及子公司與子公司之間還可能存在著通過內部交易和關聯交易進行不當利益輸送等問題。
目前四大AMC都擁有自己的信托牌照,包括華融旗下的華融信托、華融證券,信達旗下的金谷信托、信達證券,東方旗下的大業信托、東興證券,長城旗下的新盛信托等。
《通知》要求,各家AMC要密切關注通過附屬機構投資信托和理財產品可能造成的風險傳遞和轉移,強化風險隔離。
多元化投資受限
“子公司有收益高的好產品,優先內部分享,讓母公司買,很正常,而且好多信托產品項目源本身就是母公司的辦事處。”一家AMC控股的信托公司人士表示。
一位AMC內部人士認為,收緊投資信托、理財產品將影響AMC的投資收益。
“信托可以起到風險緩釋的作用。”一位AMC內部人士表示。他介紹,如果以后不能投資信托產品,意味著投資方式更加單一,一些項目只能直接以股權的方式進行,風險會增加。而AMC內部亦有共識,“通過購買短期理財產品、開展債券回購等方式”可以減少賬面資金閑置。
“股改的考核指標之一是利潤率,因此各家資產管理公司都要增加盈利能力,包括擴展經營內容。”一位AMC人士表示。
轉型開始后,四家資產管理公司的經營業績均有大幅提升。今年上半年,信達、華融、長城、東方的利潤分別為22.5億元、21.6億元、11.67億元和8.26億元,其中長城公司的商業化合并利潤同比增長225%。前三季度華融共實現利潤31.97億元,同比增長148%。
多位AMC人士透露,不良資產收購之外的多元化投資是利潤的重要來源,甚至私下有“餓死膽小的,撐死膽大的”一說。華融資產管理公司總經理賴小民曾表示,華融信托靈活的制度安排和多樣化的業務手段為辦事處突破業務范圍限制、做大做強利潤、走出經營困境作出了突出貢獻。
然而,多元化經營同時也帶來了風險。有業內人士稱,華融公司是四家管理公司中投資較為激進者。華融近來多次強調加強風險管控工作,開展了“百人風險大排查”活動,安排17個檢查組、130多人在全系統進行風險排查,涉及總部11個部室,以及多家辦事處和營業部人員。
在內部會議上,賴小民指出,商業化項目是風險檢查的中心,要對項目盡職調查、方案審批、協議簽訂、后期管理以及客戶財務狀況和擔保措施進行全方位的風險管理檢查。
更有業內資深人士對本報表示,AMC的自有資金、從銀行拆借過來的資金、貸款資金都是混用的,資金成本較低,再投資高收益的信托、理財產品,實際上可以進行“無風險”套利。所以,如果投資信托、理財產品受限,AMC的經營收益可能受到較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