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2010年12月發布征求意見稿之后,保監會10月19日正式發布《保險公司次級定期債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新《辦法》”)。一些券商認為,雖然新《辦法》的實施將令保險公司發行次級債的門檻提高、額度降低,但鑒于保險股的低估值水平,政策方面的小利空不會影響保險股股價在近期的回升。 新《辦法》的主要內容有兩方面:一是壓縮次級債計入附屬資本額度,規定計入附屬資本的次級債金額不超過凈資產的50%,低于此前規定的100%。二是次級債募集條件更加嚴格,明確保險集團不得募集次級債,要求保險公司當前或者預計未來兩年償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50%才能發行次級債,增加“開業超過三年”的募集條件,對募集規模的上限由不超過上年末凈資產的100%降低到50%,明確了“兩年內未受到重大行政處罰”的具體標準。 中金公司點評稱,新《辦法》與去年12月的征求意見稿相比變化不大,基本符合市場預期。新《辦法》壓縮了次級債發行上限額度,明確了保險集團不得募集次級債,強化了核心資本的作用,加強了對次級債補充償付能力機制的規范管理。在新《辦法》下,核心資本更加寶貴,這將促進保險公司提高資本利用效率,注重提高盈利能力,從而推動公司從“以規模為導向”的發展模式向追求規模效益平衡的發展模式過渡,促進行業發展模式轉型。 該券商發布的報告認為: 新《辦法》的實施導致的上市保險公司再融資壓力不大。太平人壽和中國財險發行次級債額度已經超過監管上限。雖然新《辦法》并不對已經發行的次級債進行追溯管理,但太平人壽和中國財險進一步發行次級債將受到限制。新《辦法》實施后上市公司的股權融資壓力由大到小依次為:太平人壽>中國財險>中國平安>中國人壽>中國太保。 如果假設“股票市場相比三季度末不再大幅下跌,保險公司使用全部次級債發行額度,2013年底償付能力額度保持在175%以上”,我們估計:太平人壽已用完次級債發行額度,未來兩年需要股權融資70億元;中國財險2011年/2012年償付能力略有缺口,未來兩年需要股權融資50億元;發行40億次級債后,中國平安短期不需股權融資,但從三年資本規劃角度來看面臨一定壓力;中國人壽尚有較大發行次級債提升償付能力充足率的空間,如果保監會允許其足額發行次級債,未來兩年不需要進行股權融資;中國太保當前償付能力壓力最小,具備持續向子公司注資能力且子公司尚有較大次級債發行空間。 中金公司認為:壽險行業通過轉型走出底部還需要時間,估值也處于底部水平,為中長期投資者提供了投資機會,但短期內還需等待更明確的反轉信號。 安信證券認為:此次新《辦法》頒布雖然提高了門檻、降低了發行額度,但大型保險公司發行次級債的額度較高且空間較大,新《辦法》對通過次級債來提高償付能力不構成實質性障礙,對大型保險公司影響輕微。我們計算了中國人壽、平安人壽、平安財險、太保人壽和太保財險可發行次級債的余額還有1044億元、115億元、41億元、186億元、70億元。目前為止唯一動用了次級債額度的是平安財險,中國人壽和平安人壽有發行次級債的計劃。 該券商發布的報告稱:此次次級債發行門檻的提高及額度的降低對保險行業的影響較為輕微。保險板塊目前估值處于歷史低點,且隨著通脹下行明年的負利率環境將有所緩解,這有利于保費收入的增長。目前市場對明年保費收入的增長前景過于悲觀,我們維持保險行業“領先大市-A”的投資評級。 興業證券發布的報告也表示:由于資本市場向下,保險公司面對的是不利的投資環境,投資浮虧急劇擴大,資產縮水影響償付能力充足率,但鑒于保險股的低估值水平,依然維持“推薦”投資評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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