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租借融資成本包括租賃利息、黃金交易費、保管費等等,每年在7%左右,接近一年期貸款利率,比通過民間借貸劃算得多。
對資金的饑渴,市場上金融創新與監管展開深度博弈。繼借道進口信用證、銀行理財產品融資之后,一種以黃金租借業務為媒介的新型融資渠道浮出水面,相比傳統模式,黃金租借具有“表外”特征,而更為隱秘和不易監管。
“XX銀行在天津推黃金租借業務,算下來融資成本只要7%左右。”記者近日在一個貿易、投資公司經營主的小范圍交流會上了解到,該融資操作模式為:公司與銀行約定,借入一定數量黃金現貨,并支付相應“利息”。公司將借來的黃金通過黃金交易所或其他渠道變現獲取資金,并在黃金租借期間,擁有資金的使用權。臨到期滿時,公司在市場上回購黃金歸還銀行,或找其他銀行或黃金公司過橋,以對該筆借貸展期,繼續獲得資金的使用權。如果擔心租借期間金價上漲的風險,可以在期貨市場以保證金買入遠期合約予以對沖。
經過測算,黃金租借融資成本包括租賃利息、黃金交易費、保管費等等,每年在7%左右。這與6.56%的一年期貸款利率接近,甚至低于目前中小企業普遍執行的貸款利率上浮20%的標準,比民間借貸利率更劃算。
記者隨后致電工行、建行、興業等銀行了解情況,工作人員查詢服務目錄后表示不清楚,讓記者去營業網點咨詢,但在上海的銀行網點,被告知沒有該項業務。而記者通過網絡搜索只獲得“建行廣東省分行舉辦黃金租借業務推介會”、“建行天津南開支行實現黃金租借業務零突破”等幾條有限的信息。
最終記者在某上市股份制商業銀行內部人士處獲得答案。“它主要面對涉金企業,不對個人展開。”該人士介紹,由于不做公開宣傳,外面很少有人知道黃金租借業務。最初業務服務對象為兩類特定客戶群體:一類是上游產金的礦山冶煉企業,銀行將企業未來將要生產的黃金借給他們提前銷售,企業生產出黃金后歸還銀行;第二類是下游用金的黃金珠寶企業,銀行把黃金借給企業作為原料,加工銷售產品后,再回購黃金歸還銀行。該模式表現為“借金還金”,幫助黃金上下游企業周轉。
但現在出現第三類以投資和融資為主的群體,被稱為“其他需金企業”每家銀行表述可能不一樣。但實際是把黃金套現的需求包括在內,成了一種變相融資方式。如果非要滿足銀行內部合規要求,企業可以在營業執照添加黃金首飾的經營內容,或是借道其它已獲得銀行授信額度的用金企業。
部分銀行也樂于從事該業務,據介紹,特別是國有大銀行都有黃金資產儲備,本身并不產生收益,若能將其盤活,可以增加中間業務收入。并且它屬于表外租借業務,在監管部門嚴控信貸的背景下,其操作靈活性較強。
對此,業內人士指出,面對經濟刺激過程中建立的龐大債務,貨幣政策猛然收緊,令市場緊繃的資金鏈存在巨大融資需求,徹底激發了商業銀行通過表外業務創造流動性的熱情。手法不斷翻新,從股權質押融資,到大宗商品倉單融資,再到這兩年引人注目的進口商品信用證融資、銀信合作產品以及貸款類理財產品,如今以黃金租借為媒介的新型融資渠道又浮出水面。
針對這些問題,監管部門密集出臺堵漏措施。今年3月,國家外管局要求加強外幣貸款額度的管理,確保將90天以上的信用證的開具納入到短期外債額度指標中;銀監會還連續下發了多項規范銀信合作的文件,并試圖規范包括非銀信合作委托貸款之類的所有融資類理財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