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6月2日),深圳市公布了
《深圳市住房保障發展規劃(2011-2015)》(以下簡稱規劃),擬嚴格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已分配的保障性住房原則上禁止上市交易。
與此同時,規劃還稱,對符合相關政策上市交易的保障性住房,由政府以扣除增值收益的價格回購,重新分配給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實現保障性住房在中低收入居民和人才中循環分配的機制。
此前,《深圳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的,買受人可轉讓經濟適用住房,買受人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價款后,也可以取得完全產權。”
世聯地產市場研究部首席分析師王海斌認為,深圳的保障房屬于福利性質,只是作為獎勵人才的福利分房,并非要保障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問題。“正是由于這一政策性漏洞,令投機者抓住了空隙,導致保障房亂象叢生。”他表示。
事實上,由于深圳保障房價格僅有市場價格的約三分之一,再加上深圳市對利用虛假申報材料騙購保障房的
“百萬富豪”處罰太輕,導致深圳市出現大量企圖通過保障房上市交易投機牟利的騙購者。
此前,深圳市出現的保障房丑聞使得輿論嘩然。其后,深圳市加大了對騙購者的處罰力度,決定對以隱瞞或虛報人口、戶籍、年齡、婚姻、收入和住房等狀況弄虛作假,或者采取賄賂等不正當手段,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或者購房補貼的,處10萬元罰款。
根據規劃,深圳市計劃新增安排籌集建設保障性住房24萬套,總建筑面積約1536萬平方米,預計總投資約646億元。盡管如此,近年來深圳市在保障房建設方面進展仍十分緩慢。資料顯示,截至2010年末,深圳市已建成保障性住房總建筑面積僅約0.27億平方米,占全市住房總建筑面積的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