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媒體是“社會公器”,是社會公正的代言人,是大眾利益的吶喊者。當然,也是社會丑陋、社會黑暗的揭露者。 具體到股市,人們對媒體是愛恨兼有。這有點像“公共汽車定律”:已經上車的人,不希望后來者再擠車,沒上車的人總是拼命往車里擠。已經買了股票的人,希望媒體說好話,唱利好,手中的股票再升值;沒買股票的人,心態正好相反。 在市場利益多元化的條件下,在某些唯利是圖動機的干擾下,或是確實由于報道對象復雜化等因素影響下,媒體在評判股市時,發聲出現“失真”或嚴重錯誤,并不鮮見。概括起來,主要有幾種情況; 一是,確實有較高的專業性要求,而媒體從業人員的專業素質不夠,造成誤解、誤判,最后出現“誤稿”; 二是,由于調研深度和廣度不夠,沒有準確科學地闡述事實,造成小題大做或是無中生有; 三是,由于利益驅使,為某些利益集團所用而成為“打手”,如被競爭對手利用,喪失了客觀公正準則,或是被失勢的內部管理人員“爆料”而成為滿足私欲的工具,等。這是一種最壞的輿論失真。 事實上,媒體的話,許多來自券商分析師的研究報告。在很大程度上,研究報告是中小投資者的重要決策參考,因研究報告而導致決策失誤,致使中小投資者抱怨分析師的案例屢見不鮮。在股市風波中,對分析師的指責不絕于耳,甚至常有虧損的投資人要將分析師告上法庭。 首先要明白的是,券商分析師一般不對大眾發表研究報告,因而,多數中小投資者是通過新聞媒體間接獲得相關信息的;在多數情況下,媒體只會摘用部分內容,因而,多數讀者得到的不會是完整報告,而是經過篩選的。一些前提條件、界定條件或多種可能性,在信息傳遞過程中喪失是常有的事。 其次,研究報告一般有免責條款。幾乎每份報告都會有“本報告不作為投資依據,如依此進行投資,本分析師完全不負責任”之類的告誡,這有點像媒體在進行股市報道時,不斷出現投資風險自擔的警示一樣。 客觀地說,投資分析師在中國是一個新興職業,其成熟度與中國股市、中國股民一樣,不過是“發展中國家”的水平。過高的要求、過于理想化的想像,是不現實的。當然,我們憎恨那些有黑嘴、黑莊之嫌的違法亂紀者,但這些害群之馬畢竟是極少數。多數分析師是業務水準上的差距,而不是道德缺失或法律“踩線”。 不過,這些都不能成為分析師工作可以“粗制濫造”的理由。中國的股市,歷來是重操作、輕調研,對研發工作的重視程度遠遠不夠,和發達國家相比差距極大。由此,券商應加大研發力度、加大研發投入。 還是那句話,股市興衰,主動權在股民手中。外人的話,不論專家還是媒體,有用的聽,沒用的扔,只有自己通過縝密調研得到的結論,才是可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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