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基民虧錢還是賺錢,基金公司卻一直旱澇保收,根據天相投顧數據,60家基金公司去年僅實現利潤50.8億元,收取的管理費卻達302.19億元,是為基民賺取利潤的5.95倍。這種收取管理費的方式一直遭人詬病。而近期有消息稱,證監會向部分機構下發了《“十二五”資本市場征求意見稿》,將對基金費率體系進行改革,基金公司無論盈虧都一直收取管理費的狀態有可能發生改變。
記者昨日致電多家基金公司,證實近期確實有基金公司接到了這份征求意見稿。業內人士表示,業內一直呼吁基金公司應按業績收取業績管理費,但從目前情況來看,在短期內成行的可能性并不大。深圳一家規模偏小的基金公司市場部負責人更是直言不諱地告訴記者,如果根據業績提成來收取管理費,他們公司肯定要關門。
根據該征求意見稿,監管部門將適當放寬基金公司股東資格條件,推動專業人士參股基金公司試點。豐富基金公司持股結構,研究探索合伙制。
對于近期遭受質疑的公募基金管理費率,征求意見稿表示,改善基金費率體系,降低管理費率水平,促進市場競爭,拓展能夠提供高質量服務的銷售機構的生存和發展空間。鼓勵銷售費用后端收費模式,激勵基金持有人進行長期投資。
“現在雖然有下發征求意見稿,但是短期內進行基金費率改革的可能性并不大。”某基金業內人士表示。他認為,《基金法》從開始修改到目前征求意見階段已歷時數年,仍遲遲未有推出的消息。而基金管理費率改革涉及現有基金公司的生存、發展問題,在短期內實現按業績收取管理費或收取浮動費率管理費的可能性都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