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正在進入部委會簽程序,推出時間仍未確定
5月16日,長春高新、蘇州高新、中關村等“新三板”概念在沉寂了一段時間后又開始集體活躍。來自政策面的消息是,科技部、證監會等有關部委正在密集到有關國家高新區調研考察,為新三板擴容作準備。
《經濟參考報》記者日前獲悉,基于審慎的原則,在前一階段調研以及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監管部門正在通過部際會議等方式,對新三板擴容方案的發展步驟、審核制度、上市標準、市商制度、轉板機制、退市標準等六大關鍵政策進行協調和論證,目前已進一步達成共識,正在進入會簽程序。
近期,科技部等部門正在組隊前往各大高新園區進行調研考察。據分析,由于各省市均在爭取當地高新園區進入首批名單,競爭非常激烈,因此在最終方案確定前,入圍名單仍存在變數。
“在最近的部委協調會上,我們首先對場外市場(新三板)發展的步驟進行確認,即分兩步走,循序漸進。”一位參與方案起草的人士告訴記者。
據透露,“十二五”期間,新三板建設將分步推進:第一步是鑒于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相關基礎準備工作相對成熟,將首先允許國家級高新區企業進入市場;第二步是在制度體系和工作機制基本形成并穩定運行后,將市場服務范圍擴大到全國具備條件的企業。
最近,國家科技部門和證券監管部門正在就三板擴大試點的范圍進行論證。據透露,三板擴大試點工作正在加速啟動,試點范圍將分批擴大到全國80余個高新技術園區及蘇州工業園區。據介紹,在廣東、江蘇、吉林三個省中就有廣州、佛山、深圳、中山、南京、蘇州、長春等數家高新園區遞交了進入新三板的試點申請。
有關部委人士告訴記者,“進入首批試點的高新園區數量或將遠遠少于80家。新三板擴容是個持續過程,在首批之后,第二批、第三批試點會迅速推出。首批試點園區在20家左右將是合適的比例。”
《經濟參考報》記者了解到,部委間確認了未來新三板發行擬采取“注冊制”,其操作將沿襲中關村代辦股份報價轉讓系統所實施的備案制做法,即由地方政府對擬掛牌企業進行資格審查,由主辦券商進行盡職調查和推薦,中國證券業協會實施自律性管理,經由證監會有關部門備案后即可發行,企業在新三板掛牌之后到實施IPO期間,將由主辦券商實施終身保薦。
目前新三板采用的是備案制做法,即由主辦券商進行盡職調查和推薦,中國證券業協會仍然實施自律性管理。注冊制與此不同的是,原來在中國證券業協會進行備案的程序,將交由證監會有關部門,備案后即可發行融資。
據了解,有關部委對“新三板”上市標準與規則的門檻設得較低。相比創業板上市“最近2年連續盈利,凈利潤累計不少于1000萬元,且持續增長”或“最近1年盈利,且凈利潤不少于500萬元,最近1年營業收入不少于5000萬元,最近2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于30%”的門檻,“新三板”則僅要求企業存續滿兩年,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主營業務突出;治理結構健全;股份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等。
部委間也確認了新三板做市商制。據了解,按照海外市場的做法,場外市場通常實行做市商制度。所謂做市商制度是指,由證券公司作為特許交易商,同時向投資者報出買與賣的雙邊報價信息,并以所報出的價格用自有資金和證券與投資者進行買賣交易。
據方案起草小組的一位人士透露,“按照方案稿,新三板市場將實行做市商制與連續競價交易制二選一的制度安排,亦即主辦券商要么選擇做市商制,要么選擇連續競價交易制。”
這種二選一的制度安排引起了市場各方廣泛的討論。有券商人士認為,“這種二選一的制度,既不是海外市場的純粹做市商制,也不是混合型做市商制,建議應該進行調整”。據記者了解,部委間目前比較一致的看法是,“把選擇權交給市場。”
“各方面總體認為新三板不允許直接轉板,否則會打亂現有審批制度。雖然報備制度或許是將來的趨勢,但不可能這么快延伸到需要嚴格審批的主板和創業板。”中國證券業協會有關人士表示。
科技部有關人士認為,對于中國市場而言,可取的辦法可能是先建立和完善各個層次的市場,再打通市場之間的聯系。即使暫時沒有轉板制度,覆蓋全國的、統一監管的場外市場將有利于提高非上市股份公司的治理水平,便利融資和股份流轉,為更高層次的市場培育充足的上市資源。
據了解,證券監管部門的意見是,直接轉板的基礎是注冊制。雖然注冊制早晚要實現,但現在國內符合上市條件的企業太多了,一下放開并不具備可操作性。市場人士預期,隨著新三板掛牌企業變身“非上市的公眾公司”,新三板的監管權也將從證券業協會轉給證監會。
據《經濟參考報》記者了解,對于新三板的退市標準,將來的方案或以股票價格、成交量、做市商數量作為新三板的主要退市標準。中國證券業協會的專題報告稱,新三板先行實行嚴格的退市機制,有利于形成對主板、中小板、創業板上市公司的壓力傳導效應,樹立優勝劣汰的示范效應,倒逼以上板塊迅速完善退市機制。
在最近的部委聯席會上,有關部門人士建議,新三板現行的退市標準可以較為寬松,基本沿用主板市場的退市規定。但是,與主板主要關注上市公司過去的經營業績不同,新三板更看重掛牌公司的未來成長性。因此,對新三板掛牌公司的價值判斷重點應放在企業是否仍然具有創新活力以及市場對其創新活力的認可上,而不是簡單地強調財務指標這樣的量化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