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場交易前3個月有20至30個產品處于前期銷售,這些產品是同時一次性進場交易。預計一個月以后,30個以內的產品都能確定,7月中下旬將開放交易。”
對于大家最關心的交易所傭金收取問題,鄭州文交所首席執行官張保盈說:“傭金辦法尚未制定,不會高于國內傭金水平。”
交易規則更加細化
“單一藝術品的交易者上限定在200人。我們把每次交易的最小買賣單位設為份額的兩百分之一,也就是千分之五,那么最多也就200個賬戶同時在一個藝術品里面,當然你可以交易多個藝術品。交割期限定為T+1,T+0會令成交量失真。”
以天津文交所的交易情況來看,因為設定了20%的月漲幅,4月份頭兩個交易日該所第二批上市的藝術品就達到了20%,這批藝術品已經連續9個交易日沒有再上漲了,預計接下來的交易日也處于“只準跌不準漲”的情況。雖然每日收在月漲幅的高位,但不變的價格和連日下挫的成交量卻讓天津文交所顯得“死氣沉沉”。
到底應該嚴加看管還是有張有弛?中央財經大學文化創意研究院執行院長魏鵬舉說:“可供對比的例子太少,沒有借鑒只能看一步走一步。”
張保盈透露鄭州在天津模式上提出了一些修改:“任何一個在文交所交易的份額產品有且僅有一個交易代碼。例如齊白石的畫作可以是一幅畫也可以是一個組合,但其交易代碼只有一個。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防范系統性風險。初步設定月漲跌停限制為100%,年漲跌幅為600%,每日漲跌幅10%。”
然而有藝術界人士解讀,上述規則的核心“換湯不換藥”:“還是面臨無漲幅的處境。”
引入做市商
“在銷售方面,目前我們規定份額銷售不滿80%視為銷售失敗,投資者申購的資金將退回各自賬戶。達到80%,不滿100%,剩下的份額由推薦商和持有人購買掉。”張保盈介紹。
鄭州文交所煞費苦心設立的幾個“機構角色”——經紀商、推薦商、做市商,“他們和持有人一道,擁有優先認購權,比例大致為經紀商、推薦商優先認購權不得高于5%,做市商不得高于20%,持有人不得高于20%,整體不超過50%。”
如此一來,實現未滿80%的銷售失敗條件幾乎就是“不可能的任務”,投資者所認購的份額只保證不少于50%,然而張保盈表示:“我們內控標準一般在30%。”
這其中,做市商20%的優先認購權或將導致其在流通后成為控盤的“莊家”,而引入經紀商會否出現拿著客戶資金跑路的現象?
張這樣解釋:“上述優先認購份額只能賣出,不能買入。給予做市商這樣的比例是因為他們的任務更重,要解決交易活躍程度不夠的問題。至于經紀商,資金的交割不在其手中進行,是銀行賬戶對賬戶的交割形式,他們的收益主要來自優先認購權。”
(以上涉及交易所規則問題均基于采訪,由于采訪者描述可能存在不確定性,最終規則以鄭州文交所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