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保監會發布了《保險公司委托金融機構代理保險業務監管規定(征求意見稿)》,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按照該征求意見稿規定,當前保險銷售銀保渠道獨大的局面將被打破,證券、信托等金融機構也可以賣保險。有業內人士設想,券商賣保險可以改變銀行一家獨大的格局,但其過程可能會出現諸多問題。
“新渠道”惠及中小險企
“新規最具魅力的就是增加代銷渠道,增加保費收入。”中國平安財產險江蘇分公司新渠道營銷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對于大型險企而言,營業網站、新渠道業務等都已成熟,直接與保戶發生承保分攤了成本。如尋求與券商等非銀行金融機構合作,反而會產生人員成本,費率、手續費也會相應增加。
相反,對于業務量較小的中小型險企則對此新規寄予厚望。據統計,截至2010年底,全國保險公司通過保險中介渠道實現保費收入10991.14億元,其中保險兼業代理機構實現保費收入5464.42億元,占比將近一半。“金融機構在進行兼業代銷方面的作用巨大。”某家并不知名的險企負責人告訴記者,如果券商、信托等金融機構也能代理業務,相當于開辟了營銷范圍,自然會帶來保費增長。
券商股或有望由此止跌
新規若能實行,將利好市場中的保險類個股,走勢弱于銀行、券商等金融類個股的保險股將借此題材發動一波補漲。世紀證券南京營業部客戶經理蔣偉分析:“券商賣保險可能對券商股起到止跌的作用。”
2007、2008年券商股迎來大漲之后,走勢一直不佳。如果新規能夠實行,或將增加券商在傭金以外的收入,迎來一波行情,但消費者未必認賬。股民丁先生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將保險業務向整個金融行業推廣,他還有些難以適應:“證券市場追求高收益、高風險,與保險產品以保障為主的特性相悖。而且,我擔心過于滲透后會出現類似‘存款變保單’的現象。”看來,對于券商賣保險,在實行過程中還需要正確地引導與監管,對從業人員的要求也相應提高。
“混合金融”是未來趨勢
從征求意見稿來看,除券商外,信托、典當等均可申請與保險合作。“未來金融行業很有可能逐漸形成混業經營,合作更加密切。雖然短期內金融混業經營的可能性不大,但這是一個趨勢。”某知名首席金融分析師認為,從世界金融領域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也是潮流。目前券商和銀行合作越來越多,盡管券商營業部的多少并不能對市場占有率起到決定作用,但拓展客戶的時候強強聯合是個不錯的辦法。相信保險也是有同樣的需求,保險當初和銀行合作,也是看中了銀行的網點優勢。
此次《征求意見稿》還進一步規范了相關業務流程。“現在保險兼業代理正在向規范方向發展,保監會也要求保險公司進行電話回訪。”資深保險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