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4月11日訊
據中國保監會網站消息,日前福建保監局下發對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龍巖中心支公司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對該保險公司處以3萬元罰款。
據悉,2010年11月至2011年1月期間,福建保監局對該公司進行了信訪核查。核查發現,該公司在2010年業務經營中,委托未取得合法資格的個人從事保險銷售活動。福建保監局認為該行為違反了《保險法》第一百一十六條第八項的規定,鑒于該公司違法金額較小,違規情節較輕且積極配合檢查,進行自查自糾,依據《保險法》第一百六十二條的規定,福建保監局決定對該公司減輕處罰。
此外,從行政處罰決定書中可以看出,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龍巖中心支公司于2010年7月至10月委托未取得保險代理資格證和展業證的林秋萍、鄧小彬、黃顯飛、鄧桂祥等4人銷售保險業務,上述4人在2010年8月至11月累計收取手續費22537.32元(其中責任底薪8700元),涉及保險業務17筆,保費合計68706.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