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報披露,60家基金公司管理費超300億元,為行業利潤5.63倍
截至3月30日晚間,60家基金公司旗下的651只基金已經公布2010年年報。年報顯示,基金業整體利潤僅為基金公司管理費用的17.8%,僅比銀行托管費用多4000萬元不到,甚至沒有券商交易傭金多。這顯然是一份“畸形”答卷。
WIND統計顯示,按照年報統計口徑,651只基金2010年全年共計實現了53.4億元的利潤總額,其中212只基金全年虧損。虧損位列前五位的分別為華夏上證50ETF、易方達上證50、嘉實滬深300、中郵核心成長和華夏滬深300,虧損額度分別達到了60.8億元、52.3億元、41.6億元、29.8億元和28.6億元。
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WIND統計顯示,2010年60家基金公司旗下的基金共計收取了300.7億元管理費用,同比增長5.4%。除基金公司外,作為基金托管方和銷售主渠道的銀行也收獲甚豐,14家托管行共計收取了53億元托管費用。另外,作為基金公司“上貢”的客戶維護費用即“尾隨傭金”,則達到了45.7億元。而作為基金發行的另一大渠道,券商也從中獲取了大筆的交易傭金,總計達63.9億元。
由于客戶維護費用要從管理費中支出,以此計算,基金公司、銀行和券商共計獲得了417.7億元的收入,這個數字是651只基金利潤總額的7.8倍。
接受《經濟參考報》采訪的一位基民用很形象的語言表達了對上述數據的直觀感受,“基金公司、銀行他們旱澇保收、吃香喝辣,而我們基民卻只能喝西北風。”
對于這個觀點,一些基金業人士頗有微詞。“這樣的業績與管理費的比較對于公募基金來說并不公平。”銀河證券基金研究總監王群航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公募基金是契約型基金,收費方式是在按照契約履行的,不管業績好壞只收取固定的費用,投資者在購買基金簽署合同時,事實上是同意了這種收費方式。
上海證券基金評價中心總經理王毅則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基金管理費用的收取有其必要性,它是基金維持和發展的需要。“當我們認為目前的收費方式不合理,試圖去尋找其他可替代的更好的方式,但這些理論上更合適的方式卻未必能真的合適。比如,采取與業績掛鉤的收費方式,雖然看起來合適,但是從另一個角度看,基金經理可能會為了做好業績去重倉操作,采取更為冒險的方式,這樣風險因素加大了。”他說。
“基金公司利益和基民的利益不統一。”濟安金信基金評價中心主任李駿則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基金公司股東的利益只在于規模,導致目前許多基金公司內部對投研都不是很重視,只要是業績能混個中流,和渠道搞好關系,渠道有了足夠的營銷力度,基金規模有了穩步增長,對股東也就有了交代。“做業績不如做規模,業績具有太多的不確定性。”
一位基金業人士向記者表示,市場大環境誠然是影響基金業績的重要因素。但長期以來,基金業現有的收費模式使得基金公司收入和業績分離,基金公司利益和基民利益不掛鉤,也是造成這種年報中畸形數據的一大原因。“基金公司重視規模甚過業績,重視渠道甚過投研。”他說。
李駿告訴記者,目前,在國外的公募基金行業,在實現基金管理人和持有人的利益的一致性方面已經有了一些比較成熟的做法。比如說讓基金的管理人和基金經理持有一定比例和數量的自己的基金,并要求其承諾管理人的報酬和基金經理的獎金等要按照一定比例去購買自己的產品,而且是有一定的鎖定期。“這樣就能夠建立基金管理人和持有人之間長期的、共同的利益取向。”李駿表示,在國外,一般要求基金經理持有自己產品的比例達到1%,而很多管理公司能夠達到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