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發改委披露,江西省贛州市物價局查處了一起房地產開發商在售房過程中的價格欺詐行為事件,并對有欺詐行為的江西云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處以最高50萬元罰款。這也是《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公布后,國家發改委公布的首起房價欺詐事件。
發改委披露,2010年12月23日,江西云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在第二期房源只有102套的情況下,故意散布商品房將要漲價的信息,吸引消費者購房。漲價信息誘發了消費者搶購,該公司向521名購房者收取了獲得購房資格的“誠意金”521萬元。隨后采取搖號方式,在521人中確定102名購房者,并限時在3分鐘內選好房,否則取消其購房資格,迫使購房者接受高房價。
發改委表示,上述公司的行為違反了《價格法》“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規定。日前,江西省贛州市物價局依法責令該公司退還違規收取的“誠意金”和各項代收費,并處以法定最高額度50萬元的罰款。
昨日不少網友認為罰款額太少,房地產商的違法成本太低。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公開曝光這起價格違法案件,目的是為了懲戒違法經營者,提醒和告誡房地產經營者嚴格遵守價格法律法規,誠實守信經營。目前的罰款額是依據相關價格規定開出的最高罰單。
發改委昨日還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結合《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加強對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的執法檢查,重點查處經營者銷售商品房不明碼標價等行為。
連線:贛州已實施售房明碼標價
發改委日前公布的《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正式實施日期是5月1日,而此次贛州市物價局查處的時間則在去年底。
贛州市物價局有關負責人昨日對記者表示,為了貫徹《國務院關于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贛州市去年底就出臺了進一步控制房地產價格過快上漲的5條措施,其中的一條就是,要求房地產開發商售房必須明碼標價。
“這個事件主要存在兩方面違法行為,一是標價跟廣告等信息不符合,二是存在價格欺詐行為。”上述負責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