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錠銀
在我國收藏史上,明代之前,以皇家的宮廷收藏和士大夫階層的收藏為主。到了明代中期以后,因為江南地區商業經濟的繁榮,富商巨賈躋身藝術品收藏行列,商賈雄厚的經濟實力和對珍稀藝術品的競相購買,促使藝術市場出現了空前的繁榮,促成了晚明和清初兩次收藏熱。
明代學者沈德符在《萬歷野獲編》中記述了當時社會上書畫古玩收藏之風的興起:“嘉靖末年,海內宴安。士大夫富厚者,以治園亭,教歌舞之隙,間及古玩。”明末清初大玩商吳其貞在《書畫記》中說:“憶昔我徽之盛,莫如休、歙二縣,而雅俗之分,在于古玩之有無,故不惜重值爭而收入。時四方貨玩者聞風奔至,行商于外者搜尋而歸,因此所得甚多。”是否擁有古玩、會不會鑒賞,成為衡量商人雅俗的標準,在這樣的社會風氣下,商人們“不惜重值爭而收入”,而古玩商則“聞風奔至”,商賈收藏的情形可見一斑。
當年財力最為雄厚的是徽商,關于徽商收藏的記載不勝枚舉。《書畫記》中曾提到的“巨富鑒賞吳新字”,名吳希元(1551-1606年),字汝明,號新字。吳氏好風雅,平時“屏處齋中,掃地焚香,儲古法書名畫、琴劍彝鼎諸物,與名流雅士鑒賞為樂”。所藏有王獻之《鴨頭丸帖》、閻立本《步輦圖》和顏真卿《祭侄稿》等巨跡,吳希元共有子五人,以鳳字排行,“故時人呼之為五鳳,皆好古玩,各有青綠子父鼎,可見其盛也”。徽州的朱芝臺,曾將青綠銅器一宗售于“五鳳”,得一萬六千金。詹景鳳談及徽商鑒賞風尚云:“吾族世蓄古書畫”,對于宋元名家作品,他們“每一軸價重至二十余金不吝也”。
汪道昆《太函集》里也記載了一些徽商的收藏情況。如吳伯舉,賈于揚州,“脫遇法書名畫,鐘鼎敦彝,輒傾橐購之,不遺余力”。陳長者,“居常屈首抱幾,自六經以及百氏無所不窺,凡金石古文、名家法帖,手摹指畫,務得其真,無所不習。繪事則自皇唐以迄胡元,名品則自宗器以迄玩物,無論百金之價,什襲之珍,無所不購。”寄籍嘉興的歙人汪玉是晚明著名收藏家,其祖父汪懷荊和父親汪愛荊均為徽商,家有凝霞閣、墨花閣儲藏書畫古玩等。汪玉家族所藏書畫古玩甚豐,江南著名鑒藏家董其昌、李日華等均曾前去觀賞。汪玉繼承了家族的大量藝術藏品,并不斷與嘉興其他收藏家如高明水、項德新,交易人王越石等進行交換或買賣。
商賈收藏自然免不了附庸風雅之嫌。商賈雖然有錢,但在當時社會地位不高,身份欠雅,他們不惜重金購買古玩字畫,也是對自己的一次“包裝”。《萬歷野獲編》中說:“比來則徽人為政,以臨邛程、卓之貲,高談宣和博古,圖書畫譜,鐘家兄弟之偽書,米海岳之假帖,澠水燕談之唐琴,往往珍為異寶”,對徽商的收藏行為頗有微辭。但商賈中也不乏富收藏、精鑒賞的人,如蘇州商人歸希之,趁明清易代之際,購買了不少唐宋名跡,拒絕售給官家和財主,不少士大夫都樂意和他交往,而經他鑒藏過的墨跡,很少有贗品。
附庸風雅也罷,真心賞愛也罷,晚明清初商賈的收藏活動,使藝術品免遭散佚和損毀,在傳承我國古代物質文化遺產上所做出的貢獻,是不可磨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