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內首只針對中國書畫類藝術品實物投資的信托產品正式問世,引起業界廣泛關注。業內人士表示,藝術品投資已成為信托創新又一主戰場。不過,這種模式還處在嘗試階段,其收益與直接投資藝術品尚不可同日而語。
投資實物更貼近市場12月16日,中信信托發行的“中信文道·中國書畫投資基金”在深圳文化產權交易所進場交易。據了解,該信托計劃是國內首只針對中國書畫類藝術品實物投資的信托產品,是由中信信托依托信托機制、借助深圳文化產權交易所藝術品交易平臺運作的系列藝術品投資基金中的第一只產品,首期即募得資金4000萬元,主要用于經投資顧問在合同約定范圍內建議購買的中國書畫作品,閑置資金可用于銀行存款、貨幣市場基金等投資。
盡管該產品封閉期為兩年,但據了解,與文交所簽約后,該基金份額將可于封閉期內在文交所掛牌轉讓;鹫J購者如果兩年內需回籠資金而出售自己的認購份額,可通過文交所平臺找買家。目前,齊白石的《秋色》和吳昌碩的《菊石圖》兩幅字畫,已經成為該產品擬定購買的作品。
運作模式類似陽光私募今年以來,以藝術品為標的的理財產品突然增多。年初,民生銀行推出“非凡資產管理—————藝術品投資計劃2號”;8月,國投信托推出“飛龍藝術品基金6號集合資金信托計劃”。
業內人士表示,藝術品信托產品在設計及運作模式上與陽光私募基金有共同點。如信托公司發揮資金募集通道及產品增信的功能,投資顧問則負責投資、配置的決策;在收益分成中,藝術品投資顧問一般征收2%至5%的管理費。一旦當年投資回報率超過某約定水位,投資顧問就會從超出的利潤中收取20%的分成。購入藝術品后,投資顧問還負責對藝術藏品的保管和保險。通過此類私募基金,投資顧問不僅能以顧問和資金投資管理的方式獲取收益,更可同時鎖定一大批處于金字塔頂端的收藏家,以藝術經紀公司形式與外界資金撮合成交。
不過,有專家表示,目前藝術品信托的發展模式尚不成熟,收益還不穩定。普益財富趙楊表示,藝術品信托現階段來說只能是單個信托公司嘗試業務創新的探索,由于市場不太成熟及信托公司人力資源有限,藝術品信托暫時還沒有成為信托理財市場的主流。另外,目前國內此類信托中的藝術品多數還是以類似于抵押物的形式出現。
所謂抵押物,就是說藝術品信托名義上是收藏藝術品且期待升值,并最終通過出售藝術品獲利,實際只是公司以藝術品為抵押物,折價抵押給信托公司并訂立回購條約來融資的一種方式。如“國投飛龍藝術品基金6號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中規定,中國嘉德國際拍賣公司對標的藝術品的抵押方的回購義務提供無條件不可撤銷連帶責任保證擔保,這種模式和一般的信托貸款模式差別不大,其收益并不如直接在藝術品市場上投資豐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