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新華社記者 劉瀟/攝 |
12月3日,延安市殘聯的工作人員按照事先約定到中國太平洋財險公司延安中心支公司收取殘疾人保障金,公司職工說領導都不在。這是他們五年來第31次到該公司收取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但每次都一樣,該公司拒不交納。
12月3日是國際殘疾人日,陜西省延安市殘聯的工作人員到多家單位收取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僅有一家熱情交納。
每年7月開始,延安市殘聯的工作人員對全市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進行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年審工作。然而,原本該正常繳納的經費卻要殘聯工作人員不斷上門催繳,還經常受到冷遇甚至羞辱。
殘聯工作人員表示,這種情況他們經常遇到。如安邦保險公司就拒不繳納保障金,而太平洋財產保險和太平洋人壽保險每次都以財政困難為由,多年來也從未交過保障金。
據統計,目前全市上萬企業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不到五分之一。
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根據法律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應每年按單位職工人數1.5%安排殘疾人就業或如期交納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