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海南省監管局獲悉,自2010年11月1日起,海南省將啟動交通事故保險快速理賠程序,對交通事故可約定時間至服務中心辦理理賠手續。
據海南省保監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海南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與海南省保監局聯合出臺了《海南省道路交通事故快速處理及保險快速理賠辦法(試行)》,對交通事故快速處理做了有益的嘗試。該辦法明確了適用快速處理的交通事故的范圍,規范了事故快速處理和保險理賠的操作程序。特別是明確規定要設立“交通事故快速處理快速理賠服務中心”,為交通事故發生后的保險快速理賠提供了操作平臺和制度保證。
據悉,按照快速理賠辦法規定,自2010年11月1日起海南省行政區域內發生的符合規定的交通事故可采用攝像、拍照、文字記錄或者標劃事故現場停車位置等方式固定交通事故證據,及時填寫《道路交通事故快速處理當事人現場記錄書》,約定具體時間(24小時內)至服務中心辦理理賠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