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絕不做北京人的‘睡城’!”這是北京周邊的河北一位縣級市政府負責人日前對記者發出的感慨。據了解,與北京接壤、一度因價格優勢而樓市火爆的河北燕郊、香河、固安等地,近日紛紛出臺“限外”嚴厲政策:非本地戶籍首套首付5成、利率85折,二套首付6-7成、利率1.1-1.2倍。業內認為,從千方百計吸引開發商投資到限制外地人購房,預示著地方經濟轉型發力。
當下,樓市新政中倍受爭議的“限購令”正從一線城市推向河北環京縣市等二三線城市;接下來,在我看來,“限購令”應作為我國一項長期的“基本國策”。
我國人均耕地面積世界人均的1/4,國情不允許國人“空置房產而多占土地”,此乃其一;其二,我國人口為世界之最,且正在“城市化、工業化”的進程中“住有所居”已成為當今中國最為頭痛的“民生大事”。立足于這兩個方面的“基本國情”,無論是商品房還是保障房,都該“限購”才是。
“限購令”作為一項“基本國策”,其特點起碼有三;一者,全國限購。從現在起,無論是一線城市,還是二線城市、三線城市,統統都得“限購”;二者,長期限購。限購令,不存在暫時的“權宜之計”,應該寫進我國社會保障相關的法律法規里去。三者,令行禁止。政府官員率先垂范,決不允許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限購令”,不該在“套數”上繞來繞去,關鍵要看“人均占有住房面積”。“改善居住條件”,適當地允許人們擁有相應的住房面積,或“人均40平米”,或“人均80平米”,這是合情合理的;不過,超過國家規定的“人均面積”的那一部分要“區別對待”——對“過去購買的”,“累進制”征收高額房產稅,直逼擁有多套房產的人家將多余的部分“賣”出去;對“今后購買的”,超過“人均面積”的,不給辦理房產證。這其間,對于“改善性的購房”,必須在舊房變賣之后才準予辦理新房登記手續。
僅限于“一地”不行,僅限于“一時”也不行,“限購令”應該是一場“持久戰”——從某種意義上說,這也是我國房地產政策上的“計劃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