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完善銀行外幣卡管理,國家外匯管理局昨日公布的《關于規范銀行外幣卡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規定,自11月1日起,將對境外卡在境內通過自動柜員機提取人民幣現鈔進行限額管理,即每筆不得超過3000元。
據了解,《通知》將原有4個有關銀行外幣卡的外匯管理法規整合為1個,并明確了銀行卡外匯業務管理的基本原則:一是堅持經常項目可兌換,居民和非居民持銀行卡可以用于跨境的旅游、服務等消費項目;二是境內銀行卡境外使用應遵守商戶類別碼管理,境外提現應限制在規定的金額內,并由發卡金融機構或負責信息轉接的銀行卡組織落實;三是保證銀行卡交易記錄可查,有效監測、跟蹤異常交易,及時查處有關違法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