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配合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拓寬人民幣資金回流渠道,8月16日,中國人民銀行發(fā)布了《關于境外人民幣清算行等三類機構運用人民幣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試點有關事宜的通知》,允許相關境外機構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投資試點,并對試點期間境外機構的范圍、準入方式、投資運作模式等事項進行了明確和規(guī)范。 通知所稱境外人民幣清算行等三類機構是指境外中央銀行或貨幣當局,香港、澳門地區(qū)人民幣業(yè)務清算行,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境外參加銀行。參加跨境服務貿易試點的其他境外金融機構運用人民幣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適用通知有關規(guī)定。境外機構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的人民幣資金應當為其依照有關規(guī)定開展央行貨幣合作、跨境貿易和投資人民幣業(yè)務獲得的人民幣資金。 試點期間,香港、澳門地區(qū)人民幣業(yè)務清算行、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境外參加銀行和境外中央銀行或貨幣當局均可申請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投資。經中國人民銀行同意后,境外機構可在核準的額度內,以其開展央行貨幣合作、跨境貿易和投資人民幣業(yè)務獲得的人民幣資金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另外,《通知》還從運作模式、關聯(lián)交易、市場監(jiān)測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以防范風險,促進市場平穩(wěn)運行。 目前,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上交易流通的債券品種包括國債、政策性銀行債券、金融債券等10多個品種,是人民幣機構投資者進行流動性管理和資產負債管理的重要平臺。允許相關境外機構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可為境外機構依法獲得的人民幣資金提供一定的保值渠道,是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工作的必要配套舉措,將有利于促進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yè)務的開展。 分析人士認為,此舉也可視為助推人民幣國際化的又一重要動作。“人民幣的國際化不僅僅要求人民幣承擔貿易貨幣角色,還要求人民幣逐步承擔投資和儲備貨幣的角色。允許境外機構投資人民幣債券市場,是人民幣向后兩種角色轉換的前提。”中國社科院世經所國際金融室副主任張斌說。 香港金融管理局總裁陳德霖昨日表示,新安排的出臺為香港的人民幣資金和金融機構開通了一條在內地投資的出路。這可以促進香港人民幣貿易結算業(yè)務進一步發(fā)展,并增加香港的人民幣離岸業(yè)務的吸引力。他指出,金管局歡迎這個新安排,并會了解進一步情況并及時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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