沖浪是以海浪為動力,利用自身的高超技巧和平衡能力,搏擊海浪的一項運動。
腳踩一塊沖浪板(長1.5-2.7米,寬0.6米,厚0.1米)能在海浪上馳騁,和一個小球在斜面上運動的物理原理相似。由于從海巔浪尖上向下沖時速度較快,沖到浪谷中時仍能保持一定的速度,利用慣性緊接著就能再沖上第二個浪尖。
進行這項運動需要運動員大膽、沉著、鎮靜、穩健,要有極好的體力及平衡能力,力求在浪巔上多呆一些時間,才能保持一定的速度,以便能在浪谷中翻飛,一浪緊沖一浪。 沖浪運動起始于澳大利亞,由于澳洲四面環海,氣候溫暖,多日照而少陰雨,有利于水上運動的發展,故而澳大利亞人特別喜愛沖浪運動。
早在歐洲人遷來之前,這里的土著人,乘獨木舟浮海時,就憑一葉扁舟忽而沖上浪峰,忽而滑向浪谷,這就是沖浪運動的前身。
第二次世界大戰后,塑料工業的誕生產生了輕便的塑料沖浪板,促進了沖浪運動的發展,由此,沖浪運動才真正在世界許多國家開展起來。
隨著沖浪運動逐漸普及和提高,其運動便向著競技方向發展了。澳大利亞經常舉行沖浪比賽,賽時,裁判站在高臺上觀察紀錄,他們根據所沖之浪的高度和長度、在浪巔的姿勢、在浪上的操縱能力以及面對還是背對海浪的狀態來評定名次。
沖浪運動曾創造了許多令人難以置信的奇跡,常使人驚訝不已。1986年初,兩名法國運動員庇隆和皮夏凡,腳踩沖浪板,從非洲西部的塞內加爾出發,橫渡大西洋,二月下旬到達中美洲的法屬德羅普島,歷時24天12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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