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巴中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市副科級以上的干部,每個月必須回到自己的出生地或成長地的村或社區,住兩天以上,加強同父老鄉親的感情交流、工作聯系,并要向所在單位寫個人心得體會。(1月26日 《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