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日前下發通知規定,自9月12日起,廣州市享受公費醫療人員經確診患惡性腫瘤(即癌癥),在其定點的二、三級公費醫療掛鉤醫療機構或市公費醫療二、三級專科醫院進行門診放療、化療及住院治療,均取消專科藥費限額,按照實際發生費用給予記賬。(10月14日《新快報》)
所謂的公費醫療人員,就是身處國家機關、黨派、人民團體等由國家財政供養的工作人員;而所謂的非公費醫療人員,就是如企業特別是民企員工以及社會個人參加的醫療保險人員。一直都在說公務員等財政供養人員享受著很多特有的福利待遇,這次廣州市規定公費醫療人員治療癌癥不限藥費,又是公務員等財政供養人員所享有的一項政策上的“特權”。這顯然會加重公費醫療人員和非公費醫療人員之間的不平等,是一種典型的社會不公。 治療癌癥不限藥費的確是好事情,但這種好事情應該人人享有才對。在公費醫療人員享有治療癌癥不限藥費政策的同時,盡力讓那些非公費醫療人員也同樣享有治療癌癥不限藥費政策,這才能真正贏得人們的歡迎與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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