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參考報》記者26日從太原市房管局獲悉,今年以來,太原市房地產監察大隊在對全市集體土地項目違規銷售情況進行摸底排查時發現,全市“城中村”銷售有35處存在手續不全等違規情況。但目前小產權房的監管主體尚不明確,對違規行為的查處難以落實。 太原市房地產監察大隊副隊長韓北誠告訴記者,目前監察大隊的執法權范圍有限,只能對國有土地項目的違規行為進行查處,其職責范圍還不能覆蓋集體土地利用項目。目前對小產權房的監管尚處在混亂期,針對目前集體土地利用和小產權房銷售中普遍存在的違規現象,急需盡快明確其監管和執法主體,加強管理,整頓市場秩序。 據悉,今年以來,太原市房地產監察大隊還對未取得預售證的非法銷售行為,以認購、選號、收取預定款等形式進行的變相非法預售行為,未辦理拆遷許可的違規拆遷行為以及未取得房地產經紀資格而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等違規操作進行了治理整頓,保障了房地產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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