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審計部門剛剛披露的地方政府性債務問題,成為日前舉行的“陸家嘴論壇”上的一個焦點話題。業內人士認為,不必對目前部分地方政府負債率較高的問題過于擔憂,但對隱藏的金融風險應引起足夠重視,對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融資和擔保承諾行為尤應重點清理規范。
部分地方政府負債過高存在隱憂
我國審計部門披露的情況顯示,通過審計調查18個省、16個市和36個縣本級政府,截至2009年底這些地方的政府性債務余額高達2.79萬億元;其中,2009年以前形成的債務余額為1.75萬億元,當年新增1.04萬億元。新增債務中僅有8.92%用于中央擴內需新增投資項目的配套資金,還有相當部分用于建設2008年前已開工的交通、市政等基礎設施。 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表示,從債務余額與當年可用財力的比率看,省、市本級和西部地區債務風險較為集中,有7個省、10個市和14個縣本級超過100%,最高的達364.77%。從償債資金來源看,2009年這些地區通過舉借新債償還債務本息2745.46億元,占其全部還本付息額的47.97%,“財政資金償債能力不足”。 交通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連平說,部分地方政府負債率過高的風險原因有三:一,地方融資平臺項目多由地方政府提供隱性擔保,這直接導致銀行不良貸款隱性化和長期化趨勢,“這也是銀行最難把握的問題”;二,地方政府往往通過多個融資平臺公司從多家銀行獲得信貸資金,從而導致銀行難以把握一些地方政府真實的負債及擔保狀況,使商業銀行向來一直通行的一些風險管理手段難以真正落實;三,一旦未來政策收緊,經濟進入新一輪調整周期,地方財力下降且支出增加,就有可能形成信貸資金系統性風險。 他還認為,政府融資平臺貸款由于貸款期限都比較長,一般都在三年以上、十年以內,因此短期還不會出問題,但過了三五年、進入集中還款周期后,問題就會集中顯露出來。
地方政府債務存在地區風險差異
不過,參加此次“陸家嘴論壇”的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吳曉靈對記者表示,不必對目前部分地方政府高負債率問題有過大的擔憂。她說,部分地方政府2009年負債率過高,與去年“4萬億元”項目中地方政府資金配套壓力較大有關。“但目前政府負債率比較高的主要集中在經濟不是特別發達的地方,中央財政對這些地方的轉移支付力度較大,可以逐步幫助其解決高負債率問題。” 浙江省金融辦主任丁敏哲在論壇上說,浙江對地方融資、投資平臺都比較謹慎,“去年4萬億元投資啟動之前,我們調查浙江各地的投資平臺風險都在可控范圍內;后來4萬億元投資啟動,浙江財政拿出100億元、加上其他融資共有兩三百億元投資高速鐵路,這些投入總體也是可承受的。” “我們的融資平臺有‘三不準’:一不準其資產負債率超過70%,二不準財政為融資平臺進行擔保,三不準融資平臺之間互往。”重慶市金融辦主任羅廣說,“重慶的地方融資都是以資產而不是未來財政收益作為基礎的。” 國金證券在近期一份研究報告中認為,1至2年內地方融資平臺貸款可能不會出現系統性風險,而銀監部門也較早地對融資平臺貸款進行控制與檢查,以防范更長遠的風險,未來只要經濟平穩過渡,這些貸款并非必然要出問題的。
對待地方政府高負債應有“遠慮”
上述國金證券報告認為,地方政府高負債率、地方融資平臺是否出現系統性風險,取決于融資平臺貸款新增規模能否控制下來、經濟是否會經歷大落以及土地市場是否會停滯,目前看來,地方政府負債率尚無“近憂”。 應該說,由于地方財政和政府性債務管理還不夠嚴格和規范,尤其是地方政府性債務形成時間長,總體規模大,歷史遺留債務負擔仍比較重,因此,對于地方政府性債務造成的長遠風險仍應保持足夠的警覺。 連平認為,要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融資約束機制,對其融資金額要有一個限額,嚴格控制其過度融資;其次,要建立地方政府融資授權制度,以約束、規范其行為,這里包括融資額度和期限的授權;此外,還要建立地方政府投融資責任制度,進一步完善地方政府業績考核體系,促使地方政府關注資源和資金使用效率。 吳曉靈還認為,以后國家在啟動類似“4萬億”這樣的項目時,可根據各地情況提出配套資金要求,或者完全不要地方配套。“全國人大已有這樣的建議,希望可以改進投資的管理和配套資金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