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副部長丁學東5月7日表示,我國政府采購制度已經進入全面實施階段,政府采購規模保持了快速增長,由2002年的1009.6億元到2009年突破7000億元,累計節約財政資金3000多億元。 丁學東在此間舉行的《中國政府采購報》創刊暨“政府采購與節能服務產業發展”論壇上表示,政府采購制度作為政府調控經濟、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一個重要政策工具,在國家宏觀經濟生活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 他指出,200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以來,政府采購范圍不斷擴大,已經由原來單純的貨物類采購擴大到工程和服務類采購,并且工程采購的比重呈現上升趨勢。政府采購資金來源從最初的預算內安排的資金擴展到包括預算內、預算外、自籌資金在內的各種財政性資金。一些公益性強、關系民生的采購項目納入政府采購范圍,日漸增多的民生項目成為政府采購規模擴大中的亮點。 丁學東同時指出,由于我國政府采購制度改革起步較晚,與政府采購法的規定還有一定差距,比如操作執行環節不夠規范,運行機制尚不完善,監督處罰還不到位等。必須高度重視這些問題,繼續認真加以解決。 他強調,各級財政部門要進一步提高對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重要性的認識,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政府采購管理科學化精細化的工作要求,不斷創新發展思路,改進工作方法,切實加大推進政府采購管理工作的力度,加強對政府采購工作的組織領導,著力解決政府采購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推進政府采購工作健康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