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日前出臺《關于開展小城鎮綜合改革建設試點的實施意見》,確定21個小城鎮改革試點。并推進城市房產開發政策向試點鎮延伸,保障房地產開發用地供應,支持商品住房消費,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減免試點鎮房地產開發建設相關規費,降低房地產開發成本,對山區試點鎮可降低項目資本金比例;完善住房按揭和抵押貸款的各項配套政策,開展農民和農民工住房貸款業務,方便農民轉移就業。 (據《福建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