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4日,北京市國土資源局延慶縣分局關于大莊科鄉東三岔村的廢棄礦山治理的申請得到了市局的批準,除了確定治理范圍外,市國土局在批復中還專門強調“此廢棄礦山治理資金約26萬元,全部由東三岔村組織自籌”。然而,四年時間過去了,不僅廢棄礦山的環境愈發惡劣,一場由這個“自籌資金治理環境”項目所引發的風波在東三岔村依然余音未了。除了認為自己居住的環境遭到進一步破壞外,村民們還向有關部門實名舉報:治理人治理環境為虛,而盜挖盜采珍稀礦產資源為實。
誰是治理人
。玻度f元左右的治理資金由東三岔村自籌,對一個位于延慶縣城40公里以外并不富裕的村落來說,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然而,就在市局作出批復兩個月后,一個外省“治理人”卻從天而降。 。玻埃埃赌辏吃拢比,當時的村委會與一個名叫高永占的河北淶水人簽訂了兩處山場30年租賃協議,商定用于發展種植業和養殖業,并每年付給村委會五萬元的租賃費。高永占即是得到相關部門合法批準的“治理人”。僅僅在市局批復后兩個月,“治理人”即“飄然而至”而且還帶來租賃山場的額外收入,這對東三岔村村委會來說,無疑是一個驚喜。 為了了解當時的情況,記者撥通了當時東三岔村村委會書記付強的電話。付強在電話中告訴記者,他們其實與高永占并不熟知,高是縣國土局找來的人,與縣國土局關系很熟。至于高為什么有治理廢礦的積極性,付強透露很可能是沖著那里的硐礦去的,“要不然他為什么有那么高的積極性”。但是付強又否認了高永占存在盜挖盜采的行為,“當時已經沒有礦產可挖了”。 但是,以現任村主任付景林為主的一些村民卻堅定地認為,在2006年10月至2007年7月間,高永占根本沒有搞種植和養殖,而是打著“環境治理”的旗號,雇傭人員在山場內非法開采鐵礦石。他們還向記者反映,當時的村主任付全省與村書記付強,是在沒有召開村民會議討論,沒有征得村民代表同意的情況下利用手中持有的村委會公章,擅自與高永占簽訂了《山場租賃協議》的。 其實,為了防止盜挖盜采,在2006年1月4日北京市國土局的批復中已經對延慶局再三強調:“加強治理工程的監督管理工作,防止盜采資源行為的發生”,并且要求“在治理前,要根據實際情況組織施工單位編制具體治理方案,經村委會、鎮政府同意,你局組織專家審查通過并報市局備案后實施”。一切看似萬無一失的治理工作安排在具體操作中卻變了味,記者在延慶縣政府和縣國土局采訪,都沒得到相關的治理方案。 在高永占承包的山場記者看到的是一片狼藉,絲毫看不出有環境治理的跡象:半面山已被挖開,大面積植被遭到永久性損毀;山腳下開鑿的礦洞赫然在目,附近的河道到處充滿了尚未運走的礦石,致使河道堵塞嚴重。 據了解,2007年7月,東三岔村新一屆村委會組成后,在全體村民的強烈要求下,村委會在開礦現場召開了村民大會,全體村民自愿在“不同意非法開礦”的證明上簽字,并按了手印。兩名村民在大家的見證下,將硐礦礦洞內正在打炮眼的柴油機強行關閉,非法采礦的行為才得以停止。
村委會租賃山場惹官司
在這個“廢棄礦山環境治理”項目中本來應當充當“治理人”的村委會其實更多地充當了租賃人的角色,并從山場租賃中獲得了10萬元的租賃費,但東三岔村因此引來了一場官司,并被判賠8萬元。 其實,高永占租賃的山場本來歸三岔村60多歲的村民王秀英承包:1998年王秀英與村委會簽訂了為期50年的土地承包合同,用于種植果園。2006年10月,原村主任付全省告訴王秀英,高永占要來她的山上搞綠化、種樹,今后種上的樹都歸她所有。然而,幾個月后王秀英發現,高永占不但沒有種樹,反而偷偷地在山上非法開采鐵礦石,并將其栽種了十幾年的果樹及其他山樹全部毀掉。 。玻埃埃纺辏跣阌⒃谘討c縣法院起訴高永占在她承包地責任山上非法采礦,破壞其山林,要求高賠償經濟損失10萬元、東三岔村村委會承擔連帶賠償責任。2007年12月10日,延慶縣法院一審作出判決:駁回原告王秀英的訴訟請求。 王秀英不服一審判決,又上訴到北京市一中院,2008年7月7日,北京市一中院認為,在王秀英承包地合同期內,村委會又將該地租賃給高永占。高永占在該地塊內進行整治的行為侵害了王秀英的合法權利,但鑒于高永占是根據與村委會的合同而實施的行為,故王秀英的損失應由村委會承擔,最終法院作出終審判決:撤銷延慶縣法院判決,東三岔村村委會給付王秀英經濟損失8萬元。至此,村委會在這場“治理”風波中幾乎“顆粒無收”。
村民期待徹查問題
據了解,盜采盜挖事件發生后,村民們曾多次到有關部門反映問題,但始終沒有得到明確答復。在王秀英將高永占起訴到法院后,延慶縣大莊科鄉政府與北京市國土局延慶分局組成聯合調查組,得出了“整治中沒有盜采盜挖現象”、“無破壞痕跡”的結論。 在村民封住洞口后,高永占現在已經不知去向,這位“自籌資金”進行環境治理的施工單位負責人不知現在作何感想,丟下被“治理”得一片狼藉的爛攤子不知由誰收拾。 就在前不久,事情似乎有了點兒進展,一份由北京市國土局延慶分局信訪室發出的函被送到東三岔村,在這份“關于大科莊鄉東三岔村村主任今日來訪的答復”函中有這樣的表述:“有關東三岔村礦山治理對東三岔村造成損失一事,北京市國土局延慶分局執法監察隊答復如下:‘由于該治理項目是由村委會提出申請,自籌資金進行治理。故因治理工作遲遲不能開展,準備建議收回該村委會的治理權,然后向政府申請資金,開展治理工作! 記者致電延慶縣國土局,該局辦公室一位姓伊的主任說:“我們沒有責任跟媒體透露情況,什么能報什么不能報由我們研究后再定! |